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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按照农业部下达的饲料抽检任务和要求,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计划全年饲料监督抽检任务分两阶段完成,省上任务也随同农业部任务一起完成。5月31日以前完成上报全年任务的50%以上;10月31日以前完成剩余任务。 二、实施细则 (一)动员和准备(3月8日-3月10日) 认真学习领会农业部《关于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精神,学习“农业部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 对本次检验项目逐一落实到人,检验人员对检验项目所需的各种试剂、标准及相关材料及时准备并提出详细清单,统一购买。 (二)样品的抽取及监督检查 1、第一阶段抽样和监督检查工作 3月10日-3月26日分两组完成农业部360批和省上120批抽样监测任务。抽样和现场监督执法检查的地区为酒泉、嘉峪关、张掖、金昌、武威、白银、临夏、兰州等八市(州)所辖25个区(县)。 (1)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90批。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比例为3:2。配合饲料、浓缩饲料60批,包括猪饲料、禽饲料、水产饲料和国产宠物饲料;饲料原料20批,包括动物源性饲料的肉粉、羽毛粉、血粉、鱼粉、骨粉、肉骨粉、鱼油、混合油和植物性饲料的豆粕、玉米蛋白粉、小麦蛋白粉、DDGS和酵母蛋白;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10批。 (2)饲料安全专项监测抽样共分三个环节监督抽样180批。第一环节抽检养殖场(户)饲料及肉牛尿样品共计120批,重点抽取养殖场(户)猪、禽、水产、肉牛的配合饲料(含自配料)和肉牛尿检测违禁添加物;第二环节为蛋白饲料原料中三聚氰胺监测抽检30批,主要监测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点)、动物养殖企业(户)使用的蛋白饲料原料;第三环节为饲料质量安全预警监测抽样30批(送往中国农科院饲料研究所),监测的蛋白原料为DDGS、DDG、玉米蛋白粉、小麦蛋白粉、肉骨粉、鱼粉等单一饲料原料。 (3)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抽样90批。以生产、经营、使用反刍动物饲料和动物源性饲料的企业以及牛羊养殖场(户)为主。产品包括:商品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配合饲料、养殖场(户)自配饲料等70批和动物源性饲料20批。 (4)现场监督检查。结合抽样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完成8个市(州)所辖25个区(县)生产、经营等重点环节的现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对查出的假劣等不合格饲料产品依法及时进行处理。现场培训执法人员25人,培训经营户人员70人。 2、第二阶段抽样和监督检查工作 8月9日-20日完成农业部监测抽样380批和省上80批抽样监测任务。抽样和现场监督执法检查的地区为平凉、庆阳、陇南、天水、甘南、定西等六市(州)所辖20个区(县)。 (1)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70批。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比例为3:2。配合饲料、浓缩饲料50批,包括猪饲料、禽饲料、水产饲料和国产宠物饲料;饲料原料10批,包括动物源性饲料的肉粉、羽毛粉、血粉、鱼粉、骨粉、肉骨粉、鱼油、混合油和植物性饲料的豆粕、玉米蛋白粉、小麦蛋白粉、DDGS和酵母蛋白;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10批。 (2)饲料安全专项监测抽样剩余三个环节监督抽样240批。第一环节抽检养殖场(户)饲料及肉牛尿样品共计120批,重点抽取养殖场(户)猪、禽、水产、肉牛的配合饲料(含自配料)和肉牛尿检测违禁添加物;第二环节(前往新疆抽样100批)为重点省奶牛饲料中三聚氰胺专项监测,主要监测奶牛养殖场(户)的奶牛精料补充料、全混合日粮、自配饲料;第三环节为蛋白饲料原料中三聚氰胺监测抽检20批,主要监测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点)、动物养殖企业(户)使用的蛋白饲料原料。 (3)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抽样70批。以生产、经营、使用反刍动物饲料和动物源性饲料的企业以及牛羊养殖场(户)为主。产品包括:商品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配合饲料、养殖场(户)自配饲料等50批和动物源性饲料20批。 (4)现场监督检查。结合抽样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完成6个市(州)所辖20个区(县)生产、经营等重点环节的现场监督检查,对查出的假劣等不合格饲料产品依法及时进行处理。现场培训执法人员20人,培训经营户人员50人。 (三)样品的检验 1、检验项目 (1)饲料质量安全监测类饲料 配合饲料:标签、水分、粗蛋白、铅、镉、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猪、禽和鱼配合饲料增加铜、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