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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林业(绿化)局,厅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贵州省林业厅2010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贵州省林业厅2010年工作要点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贵州省林业厅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是“十一五”和“十二五”衔接之年,林业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做好全年林业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2010年全省林业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和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林业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学技术为支撑,以兴林富民为目标,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扎实开展森林经营,着力化解制约林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增强林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我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0年全省林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完成营造林面积230万亩以上;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0.68‰、3‰以下;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深入推进配套政策改革;大力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编制完成“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抢抓扩大内需机遇,积极争取林业建设资金 找准扩大内需的切入点,深入调研,集中储备一批符合国家投资方向和我省林业发展实际需要的重点项目,争取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林木种苗建设、森林生态定位站、国有林区水电路建设、全国一级木材检查站和重点工程区林业工作站、科技推广站建设等项目列入国家相关规划,并尽快安排投资建设。继续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退耕还林、天保、珠防等林业重点工程计划任务的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完成林业扩大内需项目,确保建设质量,完成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2000户。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多渠道、多层次争取林业建设资金投入23亿元以上。组织开展资金稽查,加强林业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二、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制定完善配套改革政策 在主体改革方面,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坚持查漏补缺纠偏,及时整改勘界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收集、整理和完善林改档案资料,确保主体改革的质量。按照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建立由各级政府牵头,民政、国土、林业、档案等部门组成的林权纠纷调处机构,妥善排查、核实和调处林权纠纷,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在配套政策改革方面,认真落实《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09〕16号),进一步做好协调沟通和汇报,抓紧与有关部门出台具体办法,将16号文件明确的政策措施落实到实处、落实到基层。一是指导各地进一步核实林业基层执法管理单位的编制、人员、经费等情况,主动与当地编制、财政等部门协调沟通,把基层执法管理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预算。二是认真落实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确保中央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位;核实界定地方公益林的相关数据,协调落实好地方公益林补偿地、县两级配套资金,扎实推进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三是完成10个县的森林采伐管理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探索建立简化采伐审批程序的新机制。四是拟定全省森林保险试点方案,积极协调落实保费补贴,会同保险机构争取启动试点工作。五是争取省人大出台《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探索建立林权流转市场,逐步规范林权流转。六是落实好育林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比例,切实减轻林业税费负担。 三、加强重点工程建设,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 抓好林业抗旱救灾工作,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珠防二期和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为支撑,大力推进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全年完成营造林任务230万亩以上,确保“十一五”规划目标--营造林1500亩的实现。加强乡土树种、阔叶树种、特色经济林树种苗木和容器苗培育,完成新育苗面积1.5万亩,生产合格苗木4亿株以上,确保造林用苗和树种结构调整的需要。认真抓好国家林业局批复的6个油茶良种基地建设,为我省油茶产业发展打好基础。认真做好营造林作业设计,大力营造混交林、阔叶林、特色经果林、珍贵树种用材林、工业原料林,加快调整林种、树种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综合效益。抓好土地落实、整地、施肥、调苗、栽植及补植补造等环节的施工管理,合理调配营造林时间、劳力,强化造林质量监管,确保造林面积合格率达到85%以上、面积核实率达到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