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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经委: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我省获批四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奇葆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这几个基地要很好地抓,真正抓出高水平意义很大”。成云副省长对抓好四个基地的创建工作也作出了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2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要求,积极推进我省四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在全省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建设中起好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对各基地近期创建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及重点进行书面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2月2日首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授牌仪式后,各有关市和主体园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主要措施; (二)当前及下一步各有关市和主体园区深入推进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思路、工作方案(计划)和主要政策措施。 二、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市经委按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十大基本条件和创建工作的五个方面要求(见附件),结合本地产业园区、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实际,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方案,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举措,在此基础上形成汇报材料,积极为拟于近期召开的省政府专题会议作好准备。各市汇报材料于2010年3月5日前报送我委产业政策处(省园区推进办)。 特此通知。 附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有关要求 联 系 人:邓军 联系电话:028-8626325786263487(传真) 电子邮箱:cyzcc@scjm.gov.cn 二○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 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有关要求 一、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概念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以产业集聚为主要特征,以工业园区为主要载体,主导产业特色鲜明、水平和规模居全国领先地位,在产业升级、“两化融合”、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军民结合、节能减排、效率效益、安全生产、区域品牌发展和人力资源充分利用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产业集聚区。 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十大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国家相关产业规划。 (二)集约程度高,规模效益好。主体园区内工业建筑容积率一般应大于0.6,单位土地平均投资强度3000万元/公顷(200万元/亩)以上、平均产值(销售收入)3000万元/公顷(200万元/亩)以上。企业销售收入达200亿元/年以上,年上缴税收2亿元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居国内同行业前列。骨干企业辐射力强,专业化配套体系完善,主导产业突出,规模和水平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三)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切实推进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超额完成国家或省级政府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主体园区单位产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污水集中处理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工业“三废”排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主体园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清洁生产企业水平,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率达到100%。 (四)创新能力强。产业集聚区内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1家(含)以上主导产业方面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或3家(含)以上主导产业方面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五)技术水平高,产品质量优。主体园区内骨干企业工艺技术和装备先进,企业普遍采用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处于国际或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拥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 (六)安全有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达到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七)信息化水平较高。主体园区信息基础设施比较完备,规模以上企业宽带接入率达到100%,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主要环节信息化应用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八)人力资源充分利用。产业集聚区所在地有健全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较完善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工作机制,设有职业教育或专业培训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劳动关系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