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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经信产业函[2010]276号
【颁布时间】 2010-03-03
【实施时间】 2010-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7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调查了解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接上页]

  (九)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产业集聚区内技术开发、检验检测、金融服务、市场开拓、现代物流、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功能完善。
  
  (十)所在地政府大力支持。产业集聚区所在地各级政府在发展规划、财政政策、政务服务和人才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产业集聚区的支持力度,产业集聚区政府管理机构或地市(县)政府设立一定规模(每年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三、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五个方面要求
  
  扎实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一要坚持创新发展,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要坚持融合发展,大力推进两化融合、军民融合式发展。
  
  三要坚持绿色发展,加快构建以节约、清洁、循环、低碳为主要特征的产业体系。
  
  四要着眼未来发展,努力使示范基地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重要策源地和主要承载地。
  
  五要坚持特色发展,积极培育自主品牌和区域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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