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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湘教通[2010]68号
【颁布时间】 2010-03-10
【实施时间】 2010-03-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8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民办中小学校教师远程培训的通知

[接上页]

  二、培训对象
  
  全省民办中小学校(小学、初中和高中)各学科教师。
  
  三、培训时间
  
  培训于2010年元月份启动,在三年内分期分批完成。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五大模块。第一模块:师德教育。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与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第二模块: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教师专业化理论知识和各学科教育教学理论。第三模块:专业技能。主要包含各学科课堂教学研究,各学科教学技能、教学评价和课堂教学案例评析。第四模块:教育技术。包括教学媒体和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各学科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第五模块:知识拓展。包括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艺术基础、现代科技基础三个领域的知识内容。前四个模块为教师岗位培训学习内容,骨干教师在前四个模块的基础上,加修第五个模块的内容(课程设置见下表)。
  
  课程设置
  
  
  
  
  
  模块
  
  主 要 课 程
  
  学时
  
  学分
  
  备 注
  
  
  
  师德
  
  教育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4
  
   8
  
  
  
  教师全员培训与骨干培训共同学习课程
  
  
  
  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与自我调适
  
  12
  
   4
  
  
  
  学生心理教育与辅导
  
  12
  
   4
  
  
  
  专 业
  
  知 识
  
  教师专业化理论
  
  12
  
  4
  
  
  
  (学科)教育教学理论
  
  15
  
  5
  
  
  
  专业
  
  技能
  
  (学科)课堂教学研究
  
  18
  
  6
  
  
  
  (学科)课堂教学技能
  
  15
  
  5
  
  
  
  (学科)课程教学评价
  
  15
  
  5
  
  
  
  (学科)课程案例评析
  
  15
  
  5
  
  
  
  教育技 术
  
  教学媒体和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应用
  
  12
  
  4
  
  
  
  信息技术在(学科)教学中的应用
  
  12
  
  4
  
  
  
  知识拓 展
  
  人文社会科学基础
  
  18
  
  6
  
  骨干教
  
  师加修
  
  
  
  
  
  艺术基础(现代科技基础)
  
  18
  
  6
  
  
  
  
  
  总计
  
  
  
  200
  
  66
  
  
  
  五、培训形式
  
  培训以远程网络学习和集中交流研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教师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www.hnteacher.net)”上学习资源(专家讲座、课例等)、完成作业,并以学校学科组为单位进行交流研讨,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网上交流研讨。
  
  培训实行会员制,学员注册后,自动成为学习平台本周期的会员。学员除在规定时间内学完规定课程外,在本周期内(2010年-2013年)凭注册时的帐号、密码还可随时登陆平台学习其它任何课程,并开展相关教研活动。
  
  六、培训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培训者培训。2010年元月份分两批组织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务管理员、班主任和辅导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培训人数100人,学习时间为一个星期。
  
  第二阶段:骨干教师项目培训。2010年-2012年,每年由各校推选出学科骨干教师200人进行骨干教师远程培训。
  
  第三阶段:全员培训。从2010年10月份起,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组织教师参加全员培训。
  
  七、组织与管理
  
  1. 组织与管理机构
  
  培训工作由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师范教育与教师工作处负责,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提供远程培训服务和指导,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州) 、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杨定忠
  
  副组长:李厚德贺安溪黄超文
  
  成员:蒋维加陈伟贾腊生胡惠明
  
  2.教学管理与指导
  
  班级管理员:负责组织和管理本班学习活动,了解本班学员学习进度,记录学员学习活动参与情况,对跟进不足的学员进行督促,协助辅导教师检查审核作业。
  
  辅导教师:负责本班学习指导,组织并引领学员研讨,检查、点评并推荐优秀作业。
  
  课程专家:对辅导教师进行指导,与学员进行在线交流,对典型问题进行集中互动答疑,参与对辅导教师的培训。
  
  3.考核与发证
  
  根据培训平台记录的学员网上学习时间、主持或参与网上互动交流记录、作业成绩等,综合评定学员培训成绩。班级管理员根据学员参与培训的总体情况,审核学员的培训成绩。培训成绩合格的学员,由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指导中心颁发结业证书,当地教师培训机构记入学员继续教育管理档案53学分(骨干教师66学分)。对于学习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学员,评定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对于培训组织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评定为先进组织单位,并予以奖励和表彰。
  
  八.培训工作流程
  
  1.组织报名
  
  各市(州)、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接受当地民办学校的集体报名并按照要求填写学员情况登记表和学员报名注册表(以上表格请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上下载),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表格交省远程培训指导中心,电子文档发至hnycpx@163.com。
  
  2.选聘管理员和辅导教师
  
  各市(州)、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选定班级管理员和辅导教师(班级管理员和辅导教师条件职责以及评价标准参见中小学教师网http://www.hnteacher.net),填写班级管理员和辅导教师信息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省远程培训指导中心,电子文档发至hnycp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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