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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湘教通[2010]68号
【颁布时间】 2010-03-10
【实施时间】 2010-03-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8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民办中小学校教师远程培训的通知

[接上页]

  3.学习动员和准备
  
  正式培训前,由市(州)、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分别组织学员集中召开学习动员会,学习评价标准,提出学习要求,指导学员熟悉并操作远程培训平台。学员可查看课程方案、课程内容、评价标准,下载学员学习使用手册,安装视频收看客户端等必备软件,学习了解互动研修交流平台的基本操作;学习了解如何进行在线研讨,提问回帖;通过网络班级认识本学习班组内的各位成员,模拟班级讨论、作业提交等各个学习技术环节。
  
  4.学员在线学习
  
  在培训期间内,学员在线观看视频课堂,学习专题讲义和其它资源,按规定在网上参与交流互动并完成作业。培训期间学员平均每天在线学习、讨论、完成作业时间不得少于 1小时。
  
  5.学习指导与监督
  
  每个班级设班级管理员和辅导教师各 1 名。班级管理员和辅导教师每天参与网上学员互动交流活动,对于学员提出的管理问题和专业问题及时反馈。辅导教师及时批改学员作业并点评学员的研讨问题,及时推荐学员的优秀文章。班级管理员要督促学习跟进不足的学员。
  
  6.网上网下集中研讨
  
  学习过程中,班级管理员定期组织本班学员进行网上的研讨活动。在班级管理员和辅导教师组织下,通过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远程平台定期进行网上虚拟集中研讨,课程专家将参与各培训机构的集中研讨活动。
  
  7.阶段总结
  
  辅导教师和班主任定期进行阶段总结,汇总、分类学员的问题,推荐优秀的学员文章,供专家答疑讲评参考。
  
  8.专家答疑
  
  根据学员阶段学习总结情况,专家定期进行答疑。一方面总结学员的学习情况,对于本阶段学员遇到的共性问题,给出具体的措施和方案建议。答疑过程中,专家通过双向视频交流系统与各地学员实时交流。课程专家将在网上公布答疑时间。
  
  9.思考讨论与作业
  
  每个培训专题设计有若干思考讨论题目和 1 个作业题。学员根据要求参与研讨并提交作业。
  
  10.培训成绩评定与培训工作总结
  
  根据培训平台记录及考核成绩综合评定培训成绩。培训结束后,各市(州)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对培训进行总结,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广新课程远程培训工作 , 推动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九、技术支持与服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为民办中小学校教师远程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发布研修课程并提供网上互动研讨平台,确保与培训机构、专家及学员的有效沟通。保证培训的顺利实施。培训平台融合在线学习、网上答疑、辅导管理、论坛、博客等功能,实现培训中“教”与“学”的互动。各民办学校要做好教师学习基本条件的保障工作,保证学员就近、便利地参加培训。
  
  十、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参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培训收费标准执行,收取每课时3元/人,由参加培训的教师所在的民办学校承担,任何单位都不得向受训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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