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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3-09
【实施时间】 2010-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0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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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步骤
  
  根据我市节水型城市复查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以下步骤:
  
  (一)启动阶段组织准备阶段:2010年1月1日-31日
  
  成立“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收集有关资料,广泛调查研究,摸清家底,搞清现状,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做好基础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2月1日-5月30日
  
  1、2月份,大力宣传节水型城市复查活动,组织召开国家复检节水型城市动员大会,将考核指标落实到每个相关单位,并制订责任书,做好基础工作。
  
  2、3月份,积极开展自查活动,加强对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创建工作检查指导,做好第四批申报工作,开展对复查工作有关的全部技术指标统计。
  
  3、4月份,组织开展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命名表彰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
  
  4、5月份,申请自治区复查验收,完成复查申报资料。
  
  (三)申报复查阶段:2010年6月1日-12月31日
  
  2010年6月左右,向建设部申报全国节水型城市复查资料。
  
  五、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
  
  依据《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考核指标体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基础工作
  
  1、法规制度健全,要有本级人大或政府颁发的有关供水、节水、地下水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有健全的节水管理制度和节水奖惩制度。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建设局、水务局
  
  2、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健全,要有根据市编委文件专门设立的节水管理机构且职责明确;依法对用水单位进行全面的节水检查、指导和管理;有效组织节水科学研究、节水技术推广。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水务局
  
  3、重视节水投入建设,有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建立节水统计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指标体系;实行规范的节水统计制度;定期报告本市节水统计报表。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建设局、水务局
  
  5、广泛开展节水宣传,利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等开展定期及日常节水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水务局、三区政府
  
  6、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等有关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水务局、三区政府
  
  (二)管理工作
  
  1、城市节水规划,有经政府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其中包括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内容。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水务局
  
  2、地下水管理,地下水必须实行有计划地开采;公共供水服务范围内凡能满足用水需要的,不得新增自备井供水;有逐步关闭公共供水范围内自备井的计划。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3、节水“三同时”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4、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在建立科学合理用水定额的基础上,对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定额计划用水管理,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自来水公司
  
  5、价格管理,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均应征收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要足以补偿运行成本,并达到保本微利;有政府关于再生水价格的指导意见或再生水价格标准,并且已在实施。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建设局、自来水公司
  
  (三)技术指标
  
  1、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取水量(GDP)(单位:立方米/万元)低于全国平均值50%或年降低率≥5%。统计范围为市区,采用最近两年的数据。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2、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单位:立方米/万元)低于全国平均值50%或年降低率≥5%。统计范围为市区工业企业。采用最近两年的数据。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3、工业取水量指标达到国家颁布的GB/T18916定额系列标准。即:GB/T18916.1-2002、GB/T18916.2-2002、GB/T18916.3-2002、GB/T18916.4-2002、GB/T18916.5-2002、GB/T18916.6-2004、GB/T18916.7-2004等,统计范围为市区。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工信局、水务局
  
  4、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5%(不含电厂)。统计范围为市区工业企业。
  
  责任单位:市经委、水务局
  
  5、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15%。统计范围为市区。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水务局、三区政府
  
  6、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CJJ92-2002《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规定的修正值指标。考核范围为城市公共供水。
  
  责任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7、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单位:升/人.日)不高于GB/T50331-200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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