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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甘司办发[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3-09
【实施时间】 2010-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0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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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是今年依法治省的一项重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工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内容。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亲自挂帅,切实抓好落实。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组织他们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根据《考评体系》和本通知,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和考核验收标准,保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图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要严格按照省依法治省办和各地、各部门制定的检查验收方案,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
  
  (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这次检查验收工作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自下而上、逐级验收的方式进行。各地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本地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条块之间要加强沟通,以块为主,相互配合,避免重复检查验收。
  
  (四)查漏补缺,全面推进。要结合检查验收,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加强与中央、省上和地方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配合“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五五”普法陇原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各地、各部门“五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以此为契机,广泛宣传我省法制建设成就,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甘肃省司法厅
  
  甘肃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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