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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水利部
【发文字号】 办建管[2010]71号
【颁布时间】 2010-04-08
【实施时间】 2010-04-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0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水利部关于开展2010年春季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2、资金使用:工程投资完成情况。中央投资资金是否实行了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套取等违规使用建设资金,有无大额提取现金、白条或虚假发票入账等问题,有无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
  
  (五)工程建设进度
  
  专项规划项目总体进展情况。是否逐库制定实施方案,建设进度是否按计划落实,是否明确了主体工程完工、全面完工和验收等时间节点以及验收责任单位。主体工作能否在汛前基本完成,确保安全度汛,能否在年底全部完成;全省能否确保三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六)工程质量与安全
  
  1、工程质量:项目政府质量监督工作是否到位;施工中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问题,工程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是否发生质量事故,以及相应的处理情况。
  
  2、安全生产:项目政府安全监督工作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是否发生安全事故,以及相应的处理情况。
  
  3、安全度汛: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是否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度汛措施是否落实,应急预案是否已经有关部门批复。
  
  (七)工程验收
  
  项目验收完成情况。是否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验收管理办法;是否组织进行了竣工验收或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是否按照规定履行竣工验收程序,已验收的项目是否解决了主要病险问题。
  
  (八)水管体制改革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情况及成效。水管体制改革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完成,两项经费是否足额落实到位,良性运行机制是否建立。
  
  (九)历次检查、稽察督导和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能够及时对国家有关部门和我部历次检查、稽察督导和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和结果如何。审计发现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的项目,尚未整改到位的水库能否在汛前整改到位。是否制定了防止类似事情发生的措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得到严肃查处。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方案》确定的分工,由各对口司局牵头,直属单位、流域机构及有关专家参加组成检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召开座谈会。一是与省厅座谈,了解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组织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制定了全省年内全面完成除险加固任务的工作方案,责任制履行是否到位,工作机制和措施是否有效,工作安排是否已逐项落实。二是召集项目多、任务重的5~8个县的政府负责人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中座谈,了解规划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进度及验收计划安排情况,动态监控情况,资金筹措及到位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和主要做法。三是召开5~6个项目(含大、中、小型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重点了解进度计划的编制与落实、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与安全、建设管理等情况。
  
  (二)现场检查。选取项目多、任务重的2~3个县,抽取5~6个项目,通过对进度滞后的项目、项目数量多的县(市)进行现场检查,摸清年底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现场检查主要有两个重点:一是对开工晚、进度滞后的大中型项目,要重点检查工程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合理,能否在年底全面完成;二是对项目数量多的县(市),要重点检查中小型项目的总体进展情况,工作机制是否有效,措施是否得力,是否逐库制定了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是否均能满足目标任务要求,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查阅资料。包括安全鉴定与设计文件,施工进度及质量、监理、资金使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验收、体制改革等相关资料。重点检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方案、督促检查措施、未完工项目的实施方案是否合理等。
  
  五、时间安排
  
  (一)2010年4月上旬,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检查大纲进行项目自查,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填写《××项目除险加固情况检查表》,同时按照要求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填写《××省专项规划内项目除险加固情况检查汇总表》,并确定参加座谈会的县、项目建设单位及其具体人员。
  
  (二)2010年4月中、下旬,水利部检查组分赴各省进行检查,填写现场检查项目的《××项目除险加固情况检查表》。现场检查完成后,及时编写检查报告,提出检查督导意见,于5月5日前交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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