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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甘卫党发[2010]21号
【颁布时间】 2010-04-02
【实施时间】 2010-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2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七)加大有奖举报力度。加大对《甘肃省医疗卫生行业有奖举报办法》落实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民主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医疗卫生工作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
  
  (八)建立医德医风综合监督机制。制定《甘肃省医德医风综合督查方案》,省卫生厅将联合纪检、纠风、检察、物价等执纪执法部门对医德医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县以上公立医院,要每月选择部分病种、药品和诊疗项目,采取自报价格和抽查的办法,主动请物价部门监督医院收费。
  
  (九)继续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按照中央、省委和卫生部的要求,治贿的重点要放到长效机制的建设和制度的落实上。要认真落实《甘肃省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卫生管理人员廉洁行政、医疗卫生人员廉洁行医的规定》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点科室、重点岗位人员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制度和轮岗制度;严格执行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接受社会捐助资助管理办法;落实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继续针对在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机制方面存在的弊端和漏洞,积极探索实践从源头上防控商业贿赂的途径和办法,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法规制度。
  
  (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医疗卫生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情况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
  
  卫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探索在新形势、新体制下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全面履行职责。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建设,尤其是较大型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领导和工作人员。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继续选派干部考察学习,参加各种培训,开拓思路,树立信心,提高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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