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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8、健全责任体系,全面推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1) 以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重点,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网络,突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界定和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注重履行新增“两个加强”的职能。 19、转变观念,建立完善并大力推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1)充分利用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建立安全监管部门、保险机构、企业和职工多方共赢互动的配套措施,发挥责任保险的支撑作用。(2)充分借鉴好的经验做法,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风险抵押金的关系,实现以保促安。(3)建立与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全标准化达标等级等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赔付率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组织专题调研,建立完善非煤矿山雇主责任险制度。 (六)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效能。 20、着力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以开展“争做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和“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省局制定的“十不准,十严禁”规定,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服务效率和监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