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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琼农办[2010]46号
【颁布时间】 2010-04-15
【实施时间】 2010-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4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海南省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市县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和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要在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要突出抓好粮食、瓜菜生产基地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安全责任落实、违规异地发牌发证行为整治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治理等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强化督导,大力整治。各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指导、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稳定和改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对突出问题、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深化整治效果,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和办法,着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省农机部门要对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适时组织督查组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
  
  各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将上季度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进展情况材料报省农机安全监理所。12月2日前报送全年总结材料。联系电话:65314809(传真);电子信箱:hnnjjl@21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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