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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加强重点行业专项治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切实解决民政公共服务领域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要加强婚姻收养管理,规范婚姻登记,加强婚介机构管理,加大对个别婚介机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要继续加大殡葬行业监管力度,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同时,提高殡葬服务和商品价格的透明度,推出更多惠民的公益措施,提升公众的满意度。三是要继续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在推进养老机构床位、设施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养老机构的内部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推进标准化建设,防范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四是要加强社会救助的管理,强化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提高救助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五是要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建设。另外,巩固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成果,以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为重点坚决纠正铺张浪费、加重基层负担以及利用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五)加强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 民政部门作为全市“三公”(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权力大)部门之一,要继续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围绕“民政为民”的宗旨,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重要抓手,将政务公开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及时主动公开,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不断巩固提高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重大项目主动征询意见制度,把事后主动及时公开与事前主动征求意见相结合,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积极落实民政救灾、救助等政府专项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及各种社会捐赠资金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民政资金投入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各区县民政局、市局各业务处室要注重对基层民政部门和窗口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上下联动,有关业务政策或规定调整后,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更新和调整,保证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及时性和协调性。 (六)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管,确保各类民政资金运行安全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优抚安置资金、养老服务资金、彩票公益金和创投资金等各类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防止违法违纪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确保民政资金运行安全。各区县民政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按照监督检查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狠抓落实,坚决纠正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民政各项救助和建设资金等行为,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业务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做到资金分配到哪里,监管责任就延伸到哪里。市民政局加强对养老服务等相关补助区县的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另外,根据民政部的部署,今年重点开展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和城乡低保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以保障改善困难群众民生、维护其基本权益为重点,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管。 (七)加强基层窗口单位建设,深入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根据民政部的部署,认真开展民政系统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各区县民政局和窗口单位要把创建活动作为今年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各窗口单位在创建活动的过程中,既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暂行办法》和《上海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开展创建,又要突出本单位的特色,不断开拓创新,注意总结创建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创建活动培育一批作风优良、依法行政、服务优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为全市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供典型示范。年内,市局将评审命名第一批上海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在此基础上推荐若干个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候选名单。 (八)加强信访投诉处理工作,认真受理人民群众信访投诉 在继续办好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市政风行风热线”的同时,今年,市纠风办建立了962114全市统一的接受投诉举报的平台(市民政局也归并了原来多个部门设立的投诉举报电话,将监督电话纳入962200上海民政服务热线受理范围),同时,市纠风办还即将在东方网开通“纠风在线”网站。届时,人民群众的信访投诉的途径和方法将得到了进一步拓展和便捷,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力度也会不断加强。为此,各区县民政局和有关业务处室要坚持“有诉必受、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原则,高度重视和认真处理群众的信访投诉,不断建立和完善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反馈机制,提高信访投诉处理的办结时效,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并及时向信访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通过处理信访投诉要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切实抓好整改。市局将对政风行风信访投诉的受理情况和典型的投诉案例进行适时的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