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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卫政办发[2010]120号
【颁布时间】 2010-05-04
【实施时间】 2010-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2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10-201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中卫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10-2015年)

  
  为进一步加快中卫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卫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5年),结合中卫市区卫生资源配置现状,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人民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整合卫生资源,努力构建新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基本情况
  
  1、行政区划状况。中卫市驻地沙坡头区,城市建成区面积30平方公里,2015年规划建成区面积将达到40平方公里。现辖18个居委会,城镇人口约13万。
  
  2、卫生资源状况。截止2009年底,市区共有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5所,市区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个。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质和政府主导的原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政府开展的公益性事业,将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用房,统一配备基本设备,落实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
  
  2、坚持优化城市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坚持规划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合理有效利用现有卫生资源,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康复回社区的医疗服务格局。
  
  3、坚持合理布局和提前规划的原则。既要避免重复设置,又要防止出现盲点,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15分钟健康服务圈”。在城市新建大型住宅区,政府将按照国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标准提前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4、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体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不断健全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满足社区群众基本卫生服务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四、规划范围
  
  按照《中卫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5年),中卫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布局建设范围东起环城东路、西至迎水桥镇西侧沙坡头旅游区、北起宝中(包兰)铁路、南至黄河北岸,面积约50平方公里,规划期末人口约25万人。
  
  五、发展目标
  
  经过3-5年的努力,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纽带,二级综合医院为指导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有较大改善。
  
  到2015年的具体目标是:社区卫生服务站发展到19个,目前,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7个,新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12个(新建6个,村卫生室转型6个)。2010年新建1个(民族社区卫生服务站);2011年新建1个(香格里社区卫生服务站);2012年新建2个(黄河、众一社区卫生服务站);2013年新建2个(丽景、蔡桥社区卫生服务站);2014年转型3个(大板、五里、新墩社区卫生服务站);2015年转型3个(西关、涝池、郭营社区卫生服务站)。
  
  六、机构建设和功能定位
  
  (一)建设标准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中卫市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由第三人民医院转型)。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用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
  
  2、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依据每0.6-1.5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本原则,参考市区建设发展规划,在市区合理布局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服务站服务半径约1000米,服务人口1-1.5万。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可附设于其他建筑中使用。
  
  (二)人员配备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及编制标准实施意见》(宁编办发〔2007〕212号)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进行配备。全科医师与护士的比例,按1:l的标准配备。其他人员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编制总数的5%。
  
  (三)功能定位
  
  1、社区卫生服务站是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预防接种、传染病登记、监测报告、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公共卫生工作。负责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和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规范管理,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诊疗,为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保健、康复、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卫生服务。并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作,提供双向转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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