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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卫政办发[2010]120号
【颁布时间】 2010-05-04
【实施时间】 2010-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2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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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社区卫生服务的核心,负责辖区内预防接种建档管理,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筛查、健康指导、行为干预以及规范管理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疗;与大中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协作,发挥“枢纽”作用,提供双向转诊服务,对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统一管理和技术指导。
  
  七、主要措施
  
  (一)整合卫生资源。合理整合城市卫生资源,实现重心下移。将部分二级医院和城乡结合部的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城乡结合部的村卫生室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对转型医疗机构和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产不得随意变动。
  
  (二)调整人员编制。要调整城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比例。转型的二级医疗机构要调整一定的编制和人员充实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三)加大政府投入。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要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网络租用费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
  
  (四)加强政府主导。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公立的一、二级医院、卫生院资源,调整布局,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在城市建设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其中,并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标准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设置规划点计划建设和在建居民小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由各小区的开发企业出资按照规划建设,产权归开发商企业所有,无偿提供给卫生部门使用;已建成小区需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的,由原开发企业无偿提供或出资购置。
  
  (五)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制度,适当放宽外语、论文等晋升职称和聘任的要求,稳定社区卫生队伍。强化对现有医务人员的全科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技能,尽快提高水平,适应工作需要。引导和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补充高素质人才。开展对口支援社区卫生工作,组织二级以上医院的医生和预防保健机构的人员进社区服务,并将下社区工作作为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
  
  (六)增强服务功能。要将原来由预防保健机构或医院承担的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等任务,调整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转变服务观念,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和家庭服务。要制定慢性病社区管理规范,提高慢性病综合防治水平。大力推进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居民保健意识。要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服务功能,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加强社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完善政策,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用中医药理论和诊疗技术,在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为社区居民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诊疗服务。
  
  本规划由市卫生局、市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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