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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市容)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为做好201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根据中央和省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201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二○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201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201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安排部署,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保证和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住建部和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整体推进自查自纠、案件查办和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受到严肃查处,一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得到初步整改,相关法律制度逐步完善,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但是,专项治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单位领导缺乏长期作战思想,存在畏难和松劲情绪;部分单位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视不够,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不少地区和部门有关防治商业贿赂的措施和方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长效机制建设进展迟缓。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各种因素短期内仍很难消除,少数人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现象较为突出,索贿受贿手段更趋隐蔽多样,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对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把握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想、新要求和新举措,充分认识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在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上狠下功夫,扎扎实实地把2010年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推向深入。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治理难度大,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制定具体方案,落实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重点加强对城乡统筹发展、节约型城乡建设、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关于结构调整、关注民生、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政策的贯彻落实,更好地促进科学发展。加强对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特别是重点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投资安排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扩内需促增长政策措施得到落实。 (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中资质办理、规划审批、产权交易、行政执法、城镇房屋拆迁等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重点案件严查快办。对违法当事人,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加大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资格处罚的力度。在查处受贿行为的同时,要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治力度。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协调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 (三)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推行诚信公约和相关制度。按照《江苏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及商业贿赂行为记录与公布办法》,严格廉政准入、信用清出制度,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情况作为市场准入和评价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加大对行贿企业及个人的查处力度。大力推进建设行业协会管理机制,完善行规、行约和服务标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内部监督和成员单位制约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建设市场竞争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