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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10]40号
【颁布时间】 2010-04-14
【实施时间】 2010-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7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任务指导书的通知

[接上页]

  (二)加强经费保障和管理。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必要的电子政务建设和运维经费按时足额到位。对电子政务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确保经费使用合理、规范。
  
  (三)加强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电子公文、政务信息、应急平台综合应用等不同层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电子政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意识、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和信息技术应用技能。
  
  八、做好电子政务业务指导和经验交流
  
  (一)组织开展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继续加强政府网站的绩效评估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评估标准,将安全保密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评估予以考核,推动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业务调研,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和技术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三)调整省政府电子政务专家咨询组成员,在省内大专院校有关教授、学者及省直部门、市 (州)政府办公厅 (室)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同志中筛选,建立专家资料库,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
  
  (四)继续办好 《政务信息化》工作简报,各单位要积极提供素材,宣传自身工作,分享建设成果,交流实践经验,提出有益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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