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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皖政评办函〔2010〕1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风行风评议有关问题整改方案》,请各处室、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分解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厅政风建设领导小组将在年底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附件: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风行风评议有关问题整改方案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风行风评议有关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皖政评办函〔2010〕1号要求,厅党组在充分肯定2009年度政风建设所取得成绩的同时,高度重视对政风行风评议中反馈问题的整改,及时将反馈的20条具体意见和建议归纳为六个方面,分解到有关处室研究并提出改正措施,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如下整改方案。 一、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 (一)稳定发展房地产市场,促进居民普通商品住房消费。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遏制投机性购房,引导改善性住房消费,保持自住性普通商品住房消费支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进一步提升居民的普通商品住房消费能力。二是强化市县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督促各城市人民政府编制公布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通过制定住房建设规划,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扩大住房建设规模,特别是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等建设规模,以及目标任务实现的具体政策措施,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减轻不同阶层居民对住房市场的心理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三是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当前部分城市住房供应偏紧、房价上涨幅度过快等问题,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加快土地开发进度和在建商品房建设进程,增强自住性普通商品住房消费信贷支持等措施。四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加强对各地的分类指导,建立健全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和统一发布制度,重视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舆论引导。 牵头处室: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保障处 配合处室:住房改革与发展处、公积金监管处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一是严格房地产市场准入,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规范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格式条款,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二是大力整治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虚报售量、制造紧缺假象和假按揭、假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涉房投诉的处理。四是对反映的安庆天森开发公司与六安多个小区长期办不了房产证等问题,进行督查督办,责成安庆、六安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于4月底前完成调查处理工作。 牵头处室: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配合处室:政策法规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建筑市场监管处、省建设稽查局 二、深化住房保障方面 (一)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一是坚持住房市场化的基本方向,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把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纳入政策对象调整范围。二是加大住房补贴发放力度,建立住房补贴与普通商品房价格相关联的制度,适时提出调整住房补贴发放标准的建议,研究新参加工作人员的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归并的办法。三是切实推进企业住房制度改革,职工、单位、政府共同负担,个人为主、单位支持、政府扶持;推行强制性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探索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和企业职工住房梯级消费模式。四是加快建立和完善面向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制度。改进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以解决居住问题为出发点,调整供应对象,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范围和具体的收入线标准;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努力解决夹心层人群住房问题。 牵头处室:住房保障处、住房改革发展处 配合处室: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综合计划处 (二)大力推进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皖政〔2009〕61号),从2009年起至2011年,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35.6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力度,全省所有市县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保障范围拓展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争取解决16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全年竣工廉租住房不少于7万套,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6.1万套,并完成年度棚户区住房改造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