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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3. 泸州川南石油天然气公司 (1)确保“3921777”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 (2)负责管辖范围内供气系统故障的处理与修复,参与涉及供气系统事故的抢险,协助主管范围外燃气故障的处理; (3)受理群众用气投诉等事宜。 24. 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1)确保“2580887”(报警)和“2580909”(交通事故)电话24小时畅通; (2)组织力量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车线反扒工作,维护公交站点、线路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在车上发生的治安纠纷和刑事案件; (3)协助公安机关对公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置,协助救助伤员,疏通、恢复交通; (4)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要求,参加重特大交通事故、治安事件等的救援、疏散和遣返工作。 25. 泸州长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1)确保“3999100”、“3998611”应急抢险电话24小时畅通; (2)协助公安机关对交通、火灾等事故的施救工作,协助救护伤员,疏通、恢复道路交通; (3)提供道路交通事故障碍清除、事故车辆吊装、汽车和工程机械紧急维修、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培训等服务。 26. 四川泸州铁路有限公司 (1)负责火车站内、铁路沿线的治安防范和维稳工作; (2)负责火车站内、铁路沿线各类纠纷的调处,协助公安机关处理上述区域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3)协助维护在建铁路的治安秩序。 27. 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负责隆纳高速公路沿线的治安防范和维稳工作; (2)确保“12122”服务热线和“2599015”应急抢险电话24小时畅通; (3)与公安、医疗、消防等部门建立联系网络,一旦发生重大灾害和险情,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提供紧急服务,包括消防、救护、车辆牵引吊装等并进行紧急维修和处理; (4)在交通事故可能影响的范围内,对行车的驾驶员和乘客提供路况信息。车辆发生故障时提供维修服务,帮助陷入因境的驾驶员摆脱困境; (5)负责隆纳高速公路沿线各类纠纷的协调,协助公安机关的处理隆纳高速公路沿线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四、进一步严格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联动办要加强对“110”社会服务应急联动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每年召开一次“110”社会服务应急联动工作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原则上由中层领导担任),按要求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建立完善符合应急联动要求的制度、规范和操作流程,对到达现场时间、救助工作流程和标准、处置情况反馈等要作出明确规定。 (二)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市“110”社会服务应急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联动办牵头,适时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以市联动办为龙头,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公安、供电、卫生、交通、建设、电信、民政、城管等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强化日常训练演练,提高救助能力。要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对市联动办指令认为有性质不清、职责交叉等情况的,要按照“先受理、后移交”的原则,先行受理,事后按规定移交,造成不良后果的,由首接单位负责。 (三)强化工作考核。制订全市“110”社会服务应急联动工作考核办法,由市联动办牵头,每季度开展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工作纪律和责任查究制度,切实杜绝推诿、漏岗、脱岗等现象,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四)树立良好形象。要以科学发展观引领“110”社会服务应急联动工作,强化服务意识,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建设“和谐社会”理念自觉地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使这项工作真正成为市委、市政府的民心工程。加强“110”社会服务应急联动宣传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布各成员单位救助电话。倡导文明、规范的工作用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努力树立“110”联动队伍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