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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鞍山市政府
【发文字号】 鞍政办明电[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4-09
【实施时间】 2010-04-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8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八、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各县(市)区、各部门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要准确把握政府信息的适用范畴,明确“一事一申请”的原则,妥善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对申请涉及多个单位的,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确保答复意见统一。对申请涉及敏感问题的,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按照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高质量回复申请人。
  
  九、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水、电、气、住房、交通、旅游、食品、药品、农资、环保等热点单位要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畅通双向沟通渠道,完善群众评价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教育、卫生等部门要重点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学籍管理、招生计划(录取)、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收费标准、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等重点环节的信息。推动办事公开向企业、农村、社区延伸,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功能
  
  按照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加大对“一个核心、两个融入、三大任务”的公开力度,方便群众及时、准确查阅政府信息。继续发挥好市长信箱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高电子邮件办结率,提高群众满意率。要把政府网站办成信息丰富、内容权威、服务便捷、技术先进、功能完备、富有特色、点击率高、社会效益好的为民服务平台。
  
  十一、加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建设
  
  进一步强化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职能,拓展服务领域,有条件的可逐步将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新闻发布、文件查阅等政府为社会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服务范围。推动乡镇、街道、社区办事大厅建设进程,把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纳入到办事大厅服务范围。
  
  十二、发挥好民心网和96515热线功能
  
  充分利用民心网和天下信息网的信息资源,全面建设信息鞍山,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服务。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首办负责制、沟通协调制、跟踪督办制、回访反馈制、定期通报制”等五项制度的要求,认真办理好民心网和96515热线转办的群众投诉举报和政策咨询件,并及时向群众作出权威答复。
  
  十三、切实开展好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坚持以民生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切实解决好群众提出的问题,加强政府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实效性。
  
  十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继续开展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
  
  进一步调整细化《鞍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和《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评选标准》。开展第二批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组织评选出若干个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单位,命名为鞍山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制定《鞍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特别是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该公开而不公开或公开不到位的,以及解答群众政策咨询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群众在民心网上举报公开不到位、不及时、不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等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十五、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要进行定期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政务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是否合理,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工作制度是否落实,公开载体是否满足群众的需要。要把政务公开与优化发展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综合效应,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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