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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宁省政府
【发文字号】 辽政办发[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4-09
【实施时间】 2010-04-09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768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各市、县(市)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列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政策,强化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本地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任务。
  
  省政府已将垃圾处理场建设任务纳入2010年和2011年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市政府实施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查、定期通报。请各市、县指定专人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进展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附件:辽宁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
  
  辽宁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赵国红副省长
  
  副组长:何明清省政府副秘书长
  
  商向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
  
  成员:张小普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闫伟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儒普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长
  
  朱京海省环保厅副厅长
  
  张殿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侯喜丰省林业厅副厅长
  
  刘昌志省物价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殿纯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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