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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4-29
【实施时间】 2010-04-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9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2010年4月29日

  
  
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实际步骤,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统筹推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组织实施这项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对于促进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于在新的更高起点上深入实施“一化三基”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坚持从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一是推动科学发展。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深入推进“一化三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科学发展中发挥人民主体作用。
  
  二是促进社会和谐。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教育引导工作;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主动排查、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三是服务人民群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依托党员服务中心(站、点),健全党员服务网络体系,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基层党组织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扩大党的工作影响力。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妇建”,带动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各类基层组织建设;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二、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别是有高素质的党组织带头人。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教育管理扎实有效,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员素质优良,党员意识较强,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党内基层民主稳步推进,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得益彰。五是群众反映好。工作措施群众拥护,工作作风群众满意,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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