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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黑建质[2010]14号
【颁布时间】 2010-04-06
【实施时间】 2010-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0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三年攻坚活动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评定、总结阶段: 11~12月份各地要通过检查,评选质量通病治理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总结质量通病治理经验,形成省、市质量通病治理地方标准、规程等用以指导2011-2012年质量通病治理工作。
  
  七、质量通病治理监督管理
  
  (一)实行质量通病治理一票否决。将责任主体质量通病治理工作与工程质量巡查、不良记录管理、分户验收等工作相结合,对因质量通病治理不力而造成重大投诉的,在优质工程评定、先进单位评选中实施一票否决,同时对责任主体实施严格处罚;
  
  (二)针对通病治理情况对责任主体实施差别化管理。实行差别化管理,对通病治理不力,或工程存在较多质量通病的工程,要加大检查力度,增大检查频次,并根据具体情况将其列入企业的不良记录;
  
  (三)实行挂牌奖励制度。凡是按照规定采取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且治理效果明显的项目,有关部门可以颁发证书、牌匾等,使质量通病治理成为开发商销售住宅的卖点;
  
  (四)将质量通病治理工作做为监管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质量监督机构层级监督要检查专项治理活动推进落实情况,发生严重的越级质量投诉要进行全省通报,监督机构评选先进实施一票否决,同时监督机构年末要上报专项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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