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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旅游局
【发文字号】 旅监管发[2010]77号
【颁布时间】 2010-05-06
【实施时间】 2010-05-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0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旅游局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接上页]

  旅行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及其委托的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的旅行社。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内地居民及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
  
  3、出境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招徕、组织旅游者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
  
  (3)合同约定需旅游者另行支付的游览项目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
  
  5、购物场所,指行程中安排的、专门或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组织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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