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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旅游局
【发文字号】 旅监管发[2010]77号
【颁布时间】 2010-05-06
【实施时间】 2010-05-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0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国家旅游局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接上页]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共天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险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旅行社出团;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
  
  旅游者行前退团应当支付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旅行社取消出团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第二十七条 委托代理约定
  
  本合同系 旅行社接受
  
   (出境社)依照法律法规委托,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组团社与代理社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旅游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等,所约定的旅行社权利由组团社和代理社分享。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日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邮编:
  
  附件1:
  
  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月日
  
  
  
  备注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下由旅行社工作人员填写
  
  
  
  服务网点
  
  名称
  
  
  
  旅行社
  
  经办人
  
  
  
  附件2:
  
  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旅行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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