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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建质函[2010]166号
【颁布时间】 2010-05-07
【实施时间】 2010-05-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2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32号)工作部署,结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粤府办〔2010〕16号)的精神,我厅制定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方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等三类事故为重点,以督促有关建设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依法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为手段,积极推进“三项行动”,不断加强“三项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确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实现2010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的总体目标:一是全省2010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二是全力遏制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继续组织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施工安全的领导干部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继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我厅将针对全省各地施工安监执法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人以及相关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主要学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行业技术规范,以及我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2、加强对发生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监理企业责任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为认真落实“四不放过”原则,督促有关建设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法制意识和依法经营水平,我厅组织录制了《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剖析》影视教育片,并将组织2009年以来发生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3、继续组织开展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我厅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全力推进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平安卡”管理制度在全省各县(区)在建工程的实施;二是全面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司机、指挥信号和司索工、建筑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在全省范围内严格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法行为。
  
  4、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以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普及建筑施工安全法制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借助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增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和谐发展”的法制观念。
  
  (二)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
  
  1、专项治理范围:
  
  全省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工业园、开发区、城乡结合部的在建工程。
  
  2、专项治理内容:
  
  一是工程建设各方安全责任主体,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是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到位情况;
  
  三是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高层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状况;
  
  四是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使用登记以及维护保养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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