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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省发改、财政、建设、民政、国土、环保、经委、交通、监察、宗教、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同心协力,加强配合,做好协调指导工作,在政策、人才、资金、技术、设备等方面全力支持。 (五)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危房拆除、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和灾后重建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各种场合,宣讲解读法规和政策,让受灾群众理解政策、接受政策,并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危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当地社区、村委会、牧委会以及宗教上层人士的组织、动员、协调作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同时,要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及时予以推广,合力推进危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工作。 (六)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对危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实行日报、周报和月报制度,相关单位要按时报送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危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