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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新政办[2009]49号
【颁布时间】 2009-04-03
【实施时间】 2009-04-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2009年全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工业经济发展局、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制定的《2009年全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三日

  
  
2009年全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工业经济发展局、市工商局、市广电局 二○○九年四月一日)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电信(含军事通信,下同)、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重要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运行,根据省政府办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河南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工业经济发展局、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决定,2009年3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等重大政治活动安保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继续保持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确保“三电”设施安全运行。
  
  二、工作目标
  
  (一)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市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其中,全市整治重点地区封丘县、长垣县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较2008年同期下降50%以上,辉县市、新乡县、原阳县、获嘉县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较2008年同期下降40%以上,卫辉市、延津县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较2008年同期下降30%以上,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开发区努力实现零发案。
  
  (二)全市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破案率明显上升,现行案件破案率要达到60%以上。
  
  (三)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规范有序,无证经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取缔率达到100%,有证经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备案率达到100%,有效堵塞被盗“三电”设施销赃渠道。
  
  (四)“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三电”设施安全保卫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五)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我市不发生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
  
  三、工作重点
  
  封丘县、长垣县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在部分地区始终高位运行的问题;凤泉区大块镇、辉县市北云门镇废旧金属收购站点非法收购被盗“三电”设施屡禁不绝的问题;通信企业自身防范存在的漏洞,尤其是通信电缆、基站电池被盗问题。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3月)。各地围绕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结合本地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工作实际,印发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层层部署启动专项斗争,坚决防止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反弹,确保全国“两会”期间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09年4月至8月)。各地围绕“压发案、严防范、堵源头”的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要求,明确时限,落实责任,集中力量加大打击整治工作力度,彻底整治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确保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大幅下降。
  
  (三)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安保阶段(2009年9月至10月)。
  
  各地围绕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安保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督查,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消除危及“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期间重要“三电”设施的安全运行。
  
  (四)检查考核阶段(2009年11月)。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对本地“三电”专项斗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工作措施
  
  (一)严打开路,破案攻坚。对现行涉及“三电”案件,要快速反应,快速堵控,快侦快破。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逐一落实责任,迅速查办。坚决打掉一批盗、运、销、炼“一条龙”的犯罪团伙,对团伙成员要加强审讯,顺藤摸瓜,扩大战果,深挖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端掉销赃窝点,摧毁犯罪网络。对近年来尚未破获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组织得力人员,限期侦破。对初步掌握线索但尚未破获的案件,要逐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力攻坚,确保2009年10月底前全部侦破。对在逃的“三电”案件犯罪嫌疑人员要全部上网,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相关地方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发挥整体优势,全力追缉抓捕。封丘、长垣等重点区域要组织开展短平快的区域联合会战,重点解决地区流窜作案、收购被盗“三电”设施等突出问题。其他地方也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区域联合会战,并建立完善区域间侦查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串并案件,严厉打击流窜作案。对破获的重大案件,公安机关要主动商请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快审,严惩此类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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