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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市住建局 督促指导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划配套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居民小区改建、扩建时应增建公共体育设施,吸纳体育行政部门参与配建、增建公共体育设施项目竣工验收。 市规划局 组织全市公共体育设施规划编制工作,使公共体育设施规划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城市公园的规划中要安排体育健身活动场地,吸纳体育行政部门参与配建、增建公共体育设施项目规划的审查论证。 市市容市政管理局 支持全民健身活动公益广告宣传,维护户外全民健身活动环境。 市文广新局 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全市群众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文体站组织开展与社区、农村生产劳动和文化生活相适应的全民健身活动,充分利用全市文化体育设施为市民开展体育活动提供便利。 市卫生局 开展健身康复治疗并实施监督,组织宣传健身康复医疗知识,开展健康咨询和健康促进。 市体育局 负责全市全民健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向市政府报告;指导体育类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群众体育组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全民健身宣传、科学健身指导等活动,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批、督查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和活动。 市统计局 指导开展全民健身和体育及相关产业统计抽样调查。 市旅游局 在规划、建设旅游景点时,按一定的比例配套建设体育休闲区域,增设体育健身设施以及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基地,开发体育旅游项目。 市民族宗教局 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市民参加全民健身的权利,负责少数民族市民的全民健身工作。 市园林和绿化局 在城市公园、绿地等公共绿地中,结合实际条件和周边环境,安排全民健身活动场地,会同市体育局在绿地内安装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全民健身设施;督促公园、绿地等管理单位,负责健身设施的保洁等日常管理,做好健身设施的维护和维修工作。 苏州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总台 全面宣传、报道全市全民健身工作和重要活动,宣传、推广科学健身知识,增强市民健身意识。 市总工会 动员全市职工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经常举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体育竞赛。 团市委 动员全市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经常举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体育竞赛;组织开展团员青年全民健身志愿者的工作。 市妇联 动员全市妇女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经常举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体育竞赛。 市残联 组织指导残疾人开展健身康复活动,经常举办全市残疾人体育竞赛,选拔培养残疾人体育人才,组队参加省残疾人体育比赛。 苏州工商局 对申请从事高危体育项目和活动单位和个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体育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审核登记。 其它各部门 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员工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经常开展职工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充分利用本单位的体育设施资源,满足员工体育健身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