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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遵义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10]27号
【颁布时间】 2010-02-27
【实施时间】 2010-0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2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0〕27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最后一年,认真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对于确保全市“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实现具有重要的作用。为扎实做好2010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特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以“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率先发展”为目标,按照“解放思想抓创新、瞄准一流抓发展、求真务实抓落实”的要求,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在注重环保和节能的前提下有效开展招商工作,强力推进招商工作取得新成效,大力提升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整体水平,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各县、自治县、区(市)以上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总额为基数,务必确保今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总额比上年增长15%以上。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招商项目管理,在加强签约项目管理上有新举措。一是狠抓招商项目库建设。各县、区(市)要根据发展需求,结合本地优势资源,注意把握市外投资商的投资需求,超前研究经济发展规划,超前培育和准备招商项目。重点项目要安排专人负责和项目工作经费,超前培育成熟,以利招商,下决心扭转在项目储备方面“被动招商”的状况。二是加强招商推介项目管理。各县、区(市)要在3月10日前将2010年对外招商项目上报市招商引资局,市级将从中优选部分项目作为2010年市级对外招商推介项目。对已招商签约项目要及时向市招商引资局上报情况,避免重复推介和重复签约。三是切实加强已签约项目管理。对签约后落实快、运行好的项目,要认真总结经验;对签约后推进较差的,要查明原因,积极协调,千方百计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实现“双赢”。
  
  (二)强化服务意识,在推进环境建设上有新变化。一是进一步强化环境意识。认真贯彻打造“六大环境”的工作要求,强化舆论宣传,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对投资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在不断改善硬环境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努力营造安商富商的投资环境。二是坚持用硬措施治理“软环境”。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外来投资者权益保障条例》,进一步完善外来投资企业信访或投诉处理程序,加大外来投资企业反映问题的处理力度,全力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凡是外来投资企业的咨询或投诉,务必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制定帮扶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签约项目的帮扶工作,着力帮助投资者协调解决建设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和正常经营。三是加强舆论监督。市、县两级主要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及时报道各县、区(市)招商工作运行情况,宣传好的做法或经验,对损坏投资环境的行为公开曝光。同时,充分发挥行政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真正在全市上下形成“事事关乎遵义形象,人人维护投资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区域合作,在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上有新成效。一是积极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充分发挥市政府和市内企业各驻外办事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和外地驻遵商会的联系,有效推进我市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和“六省区市”的经贸合作。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和友好城市的互访考察和经贸交流,借助外力加快发展。积极探索区域经济合作新机制,不断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向深层次、宽领域拓展。二是主动承接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通过多种有效途径,适时掌握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和成渝经济圈的产业结构调整动向,主动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根据我市优势产业发展布局和需求,有针对性地规划和培育对接产业转移的招商引资项目,强化宣传推介,有效招商引资,做大做强我市优势产业,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是强力推进工业园区招商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7+10”工业园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快速有效地推进工业园区建设,特别要注重园区产业规划和项目培育储备工作。要以所在地工业园区为重点,组织强有力的队伍,采取“走出去”宣传推介、“请进来”考察洽谈等方式,强力推进园区招商工作,务求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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