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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10]52号
【颁布时间】 2010-02-25
【实施时间】 2010-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5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十大工程等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十大工程等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0]52号)
  
  各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十大工程》、《2010年水务建设十大工程》、《2010年造林绿化十大重点工程》、《2010年海洋与渔业十大工程》、《2010年商贸流通业十大工程》、《2010年旅游项目建设十大系列工程》、《2010年市供销社参与新农村建设十项工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2010年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十大工程

  
  1.设施农业建设工程。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新发展设施农业11万亩,其中温室大棚标准设施农业小区1300个;沿沈大高速、丹大高速等8条主要公路新建30个500亩以上设施农业基地。(责任单位:市农委,庄河、瓦房店、普兰店、甘井子、金州、旅顺口、开发区、花园口、保税区)创建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1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庄河、瓦房店、普兰店、金州、旅顺口、甘井子、长海、开发区、高新园区、长兴岛、花园口)
  
  2.精品农业建设工程。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措施,积极推行健康养殖,新发展畜牧业标准饲养小区100处。(责任单位:市农委,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继续实施水果提质增效工程,加快标准化果园建设,新发展标准化优质果园30万亩。(责任单位:市农委,甘井子、旅顺口、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开发区、三寰集团)提高粮食单产,突出发展优质高效品种,高效粮食生产面积占80%以上;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培育市级以上名牌农产品20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0个、绿色食品20个、有机农产品5个。(责任单位:市农委,甘井子、旅顺口、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开发区)
  
  3.科技兴农工程。积极开展科技之冬和科技之春活动,市县举办农业科技培训520期,全年完成培训农民50万人次,转移培训3万人。(责任单位:市农委,甘井子、旅顺口、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长海、开发区、长兴岛、花园口)加快农业品种更新换代,推广重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50项。(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甘井子、旅顺口、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长海、开发区)与日本住友化学株式会社共同实施大连新农村农业技术研究合作项目。(责任单位:市农委,甘井子、旅顺口、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开发区)
  
  4.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开展玉米收获机械选型和推广工作,大力发展农机服务组织,新增农业机械2500台,其中水稻生产机械230台,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3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农委,旅顺口、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花园口)
  
  5.农业信息化推进工程。进一步推进全市农业信息综合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改版完善大连农业信息网;完成扩容升级“12316”三农热线服务应用系统项目建设;积极开发建设 “农信直通”应用系统,新发展“农信直通”实名制注册用户2万户。(责任单位:市农委,甘井子、旅顺口、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长海、开发区)
  
  6.农业产业化推进工程。做大做强一批重点龙头企业,推进“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新发展规模以上龙头企业40家,新建冷藏库(气调库)30个。(责任单位:市农委,甘井子、旅顺口、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长海、开发区、高新园区、长兴岛、花园口)
  
  7.农民组织化推进工程。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积极实施“523工程”计划(到2012年,每个乡镇培育5个乡级示范社、每个主要涉农区市县培育20个县级示范社、大连市培育30个市级示范社),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50个,培育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0个。(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供销社,旅顺口、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长海、开发区)
  
  8.农村市场改善工程。新建、改造农贸市场30处,批发市场5个,使全市所有乡镇都有一处标准化的农贸市场;积极开展农商对接活动,全年开展农超对接洽谈、农产品展销推介会10次。(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服务业委、市供销社,甘井子、旅顺口、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长海、开发区、长兴岛、花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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