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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本溪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本政办发[2010]16号
【颁布时间】 2010-02-25
【实施时间】 2010-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5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0〕16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推进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网络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工作在促进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政务信息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和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了解情况、掌握动态的重要渠道;是宣传工作、交流经验的重要平台;是指导工作、抓好落实的重要措施。及时准确地为上级政府和领导提供信息服务是下级政府及其办公部门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抓信息就是抓机遇、抓发展的意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主动地为政府和领导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
  
  二、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到本单位和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本单位和部门政务信息工作情况,形成有领导分管、有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负责、有专(兼)职信息联络员的工作机制,做到领导、岗位、人员、职责四落实。要把工作责任心强、政治敏锐性高的同志安排到信息工作岗位,要为信息工作岗位人员配置传递信息必要的网络设备,并在参加会议、阅读文件、调查研究、业务培训等方面为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报送、考核、奖励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切实抓好信息网络队伍建设
  
  信息网络是信息工作的载体。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各单位作为市政府政务信息直报点,为一级网络单位,各县(区)、各部门要在所属单位和部门建立二、三级政务信息网络,不断扩大政务信息覆盖面,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要采取集中培训、经验交流、工作调研等形式,加强各级网络单位信息员队伍的学习培训,不断拓宽和提高广大信息员的信息把握层面和信息服务水平。要保持信息员队伍的相对稳定,避免信息员更换频繁、岗位人员随意变动。各单位和部门信息联络员要与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保持稳定的工作联系,如发生人员变动,应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沟通。
  
  四、切实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
  
  各单位和部门要掌握向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的内容、任务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
  
  (一)信息报送内容
  
  1.中央和省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2.中央和省及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落实情况;
  
  3.《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完成情况;
  
  4.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5.市政府办公会议、工作调研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6.重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运行态势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7.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工作动态;
  
  8.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工作经验及带有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的情况和问题;
  
  9.重要社情民意;
  
  10.突发公共事件。
  
  (二)信息报送任务
  
  1.各县(区)政府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5条。
  
  2.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8条。
  
  (三)信息报送方式
  
  信息文稿发送至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
  
  电子邮箱:bxzfxxc@126com(联系人:王丽丹,联系电话:2218039)。
  
  (四)信息报送要求
  
  1.信息报送要及时。除报市政府应急办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外,凡是需要市政府及时掌握、总结推广、研究解决的工作情况信息,应先于新闻媒体报道前,第一时间内及时收集报送,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2.信息报送要准确。报送的信息必须客观实际,实事求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3.信息报送要全面。要全方位、多视角报送涉及各个方面的重要信息,真实反映工作全貌,确保信息的完整性。报送信息既要报喜更要报忧,做到喜忧兼报。
  
  4.报送信息要新颖。要注意采集、反映凸现本地区、本单位特点的信息,着重提供有分析、有建议、有典型意义、有示范价值、有启发指导性的信息,确保信息的特色性。
  
  5.信息报送要规范。要严格规范信息的搜集、编辑、审核、报送程序,向上级政府或部门报送的信息,必须经本级政府或部门办公室领导审核、签发。编写信息要主题鲜明、言简意赅、用词规范、逻辑严密、条理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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