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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2-21
【实施时间】 2010-0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6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银川市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二月二十一日
  
  银川市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银川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银党发〔2008〕25号)精神,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估的指导思想
  
  考核评估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目标,围绕市委、政府确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依据年初签订的责任书,考核各级党政领导决策与保障;考核相关部门履行综合治理工作职责、人口信息资源交换共享、配套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考核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优质服务等工作情况。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提升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二、考核评估的组织实施
  
  年度考核评估实行“党政、人口计生、责任部门三线考核、三线计分、三线排位、综合奖惩”的办法,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县(市)区按照“党政线、人口计生线”实行千分制考核评估。对市直责任部门实行百分制考核评估。考核评估主要采取半年、年终样本抽查、全面考核和加大年度平时工作情况的监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重点结合平时工作的推进、单项工作的落实、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完成、工作创新、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进行综合评估。每年9月份,各县(市)区按照本方案对所辖乡(街)镇进行全面考核、排出名次,完成自检自查,并于9月底将考核情况报送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核评估主要内容及分值
  
  (一)党政线考核内容(370分)
  
  1、基本人口指标(100分)。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生政策符合率控制在下达指标内。以上指标为“一票否决”项,完不成指标不参与评分。
  
  2、统筹决策(20分)。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解决人口计生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综合治理(70分)
  
  ⑴组织公安、人口计生、土地、民政、民族宗教等相关部门开展移民地区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水平(20分)。
  
  ⑵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流动人口综合治理联系会议制度,协调各责任部门集中开展流动人口综合整治(20分)。
  
  ⑶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完善优先优惠政策体系、少生快富“一本通”制度和督查考核工作机制,组织有关涉农部门落实“一本通”帮扶(以当年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出台优先优惠扶持政策和部门对 “少生快富”户实际帮扶的落实情况为准)(20分)。
  
  ⑷组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综合治理(主要看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关爱女孩”、打击“两非”工作情况,性别比趋于正常范围)(10分)。
  
  4、依法行政(20分)。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及公众人物违法生育,落实“一票否决”及责任追究。
  
  5、经费保障(60分)。2010年本级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投入按照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足额预算,加大优先优惠政策、经常性工作、免费技术服务、服务机构建设、流动人口专项经费等基础设施投入,重点测算人均经费投入达标和递增情况,转移支付的安排,以及村级计划生育人员报酬及时、足额落实情况等。
  
  6、阵地、队伍建设(100分)。
  
  ⑴完成年度责任书下达的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任务(阵地、人员、设备落实到位);完成城市街道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口计生服务站建设任务(阵地、人员、设备)(80分)。
  
  ⑵配齐配强县、乡、村三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人员,达到网络健全、编制落实(10分)。
  
  ⑶健全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县区、乡(街)镇专兼职工作人员(10分)。
  
  (二)人口计生线考核内容(630分)
  
  1、宣传教育(80分)
  
  ⑴深入开展婚育文明“五级联创”和人口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包括广播电视专栏、宣传栏、文化活动、宣传教育和县、乡、村、组宣传教育网络建设等)(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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