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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2-21
【实施时间】 2010-0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6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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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立完善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有计划并纳入部门工作加以落实(20分)。
  
  (三)加强对本系统及下属单位人口计生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制” (20分)。
  
  (四)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间联系与协作,在信息资源共享、综合治理、宣传教育、落实利益导向机制以及公共管理服务中协作配合好(30分)。
  
  市直部门同时参照《银川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及考评办法》进行考核。
  
  六、计分方法:
  
  共性指标:按基本分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计分;
  
  个性目标:高于目标按基本分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计分,低于目标不得分;
  
  考评总分:(共性指标+个性目标)+加分-扣分(对连续2年完不成下达指标的加倍扣分)
  
  注:共性指标:指未设定具体指标的共性任务和目标
  
  个性目标:指有设定的具体指标,不低于下达的指标
  
  七、考核奖惩
  
  1、经综合考评,对年度内完成任务量达90%(不含90%)以上的县、市(区)给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特别奖”,颁发奖牌并奖励10万元。完成任务总量在86-90%之间的给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等奖”,颁发奖牌并奖励8万元。完成任务总量在81-85%之间的给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二等奖”, 颁发奖牌并奖励5万元。完成任务总量在76-80%之间,给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三等奖”, 颁发奖牌并奖励2万元。完成任务总量低于75%(含75%)列入下年度“重点管理”单位。完成任务总量低于70%(含70%)给予“黄牌警告”。完不成三项基本人口指标的给予“一票否决”。
  
  2、设单项奖3个:奖励年度内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移民地区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单项工作在全市乃至全区、全国名列前茅的县(市)区,每个奖项各奖励0.5万元。
  
  3、设创新奖3个:奖励年度内在机构队伍建设、人口研究、技术服务创新与管理等工作中有突破创新和引领作用的县(市)区,每个奖项各奖励0.5万元。
  
  八、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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