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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陇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陇政办发[2010]18号
【颁布时间】 2010-02-25
【实施时间】 2010-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7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搞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搞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陇政办发〔2010〕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全市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市畜牧特色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和畜产品安全,市政府决定,从3月10日至4月20日集中开展全市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我市动物疫病动态
  
  做好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持续增收的紧迫任务;是维护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从去年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来看,重大动物疫情在我市时有发生,给当地人民群众造成了一定损失,重大动物疫情动态呈现输入性、群发性、多点性特征,暴露出我市在动物防疫和运输检疫工作中存在漏洞,动物调运信息通报制度和隔离观察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春季是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落实防控任务的关键时期,各县(区)、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季动物防疫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疫情形势,及早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春季动物防疫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目标,集中搞好免疫工作
  
  各县(区)要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工作责任制,重点抓好W病、禽流感、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常规病的免疫工作。总体要求是:对国家规定的各种应免疫病要齐抓共管,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做到动物免疫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确保免疫密度,提高免疫质量,全年完成畜禽常规免疫1000万头、只,牲畜W免疫密度达到100%,禽流感免疫密度重点区域达到100%,散养户达到95%以上,猪瘟、鸡新城免疫密度达到96%和88%以上。羊痘、炭疽、狂犬病、牛出败、布病、羊梭菌性疫病等在新老疫区、重点区域开展因病设防。
  
  三、强化措施,办好防疫示范点
  
  1、强化检疫监督工作。要严格执行农业部和省政府牲畜凭免疫标识交易、屠宰和运输的规定,没有免疫标识的一律不得进入流通环节。要严把检疫关,确保畜禽及产品运输、屠宰、市场三个环节的检疫率达到100%。五个省设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和各县(区)与外省、市毗邻的重要关口,要落实人员,落实报酬,确定办公地点,配备监测设备仪器,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外堵内灭”的保障作用,对调入调出的种畜、商品畜及畜产品严格检疫,彻底消毒,把好入口关。
  
  2、加强对跨省调运动物监督管理和可追溯体系建设。各县区一定要严格实行跨省调运动物申请备案制度、调运前检疫审批制度、入省境首站报告制度和隔离观察制度,严禁盲目调运各类畜禽。要按照市政府出台的《陇南市陇南市调运动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抓好跨区域调运动物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大对违规调运动物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加强动物可追溯体系建设,尽早召开动物可追溯体系建设现场会,推广耳标识读技术。
  
  3、全面落实“双轨三包两挂钩”。今年的防疫工作要做到“双轨三包两挂钩”。“双轨”就是落实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双向责任。“三包”就是县、乡、村防疫人员责任到人,包养殖场,包养殖户,包防疫和养殖技术的落实。要实行防疫人员亮牌管理,每个养殖场要确定防疫人员,把防疫人员姓名悬挂在养殖场的门口,进行亮牌管理,谁包的养殖场发生动物疫情就由谁负责。“两挂钩”就是防疫成效与防疫人员职称晋升相挂钩,与年终考核相挂钩。各县(区)对这项工作务必要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形成防疫工作的长效机制。
  
  4、强化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要建立健全疫情监测体系,完善村级防疫员、疫情报告员制度,坚持疫情举报核查和24小时值班等制度。要对城市周围、交通沿线、河流边缘、候鸟聚集区、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和新老疫区进行重点监测,要特别加强活畜禽市场监测,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作到定期、定时、定点检测。市、县畜牧兽医部门要向社会公布疫情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杜绝疫情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5、办好动物防疫示范点。从今年开始,市县畜牧兽医部门要办好动物防疫示范点,以点带动面上的工作。市上决定由市畜牧兽医局分别抓好文县、武都各一个村和一个养殖场的动物防疫示范点。各县区业务部门领导都要有动物防疫示范点,并将示范点及办点人员名单报市畜牧兽医局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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