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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陇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陇政办发[2010]18号
【颁布时间】 2010-02-25
【实施时间】 2010-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7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搞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6、搞好鱼类主要疫病防治。要重点抓好虹鳟、鲟鱼、草鱼、鲤鱼等主要养殖品种出血败血症、肝性脑病、暴发性出血症、细菌性肠炎、赤皮病、竖鳞病等危害较大疾病的检测、诊断和防治,防止出现上述鱼类主要疾病的流行。严格按 “四消”、“四定”的水产养殖操作技术规程生产。杜绝养殖过程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的使用,确保健康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成效
  
  一要全面落实防疫责任制。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免疫、监测、报告、应急处置、检疫监督等工作责任体系。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县、乡两级要按乡、按村、按户落实防疫责任,要落实到人,落实到基层防疫一线。对不履行职责,防疫措施不落实,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要积极落实防疫经费。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大县15万元,中等县10-12万元,两当县8万元落实防疫经费的要求,务必将防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尽快落实,确保春季防疫顺利开展。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春防期间,各县(区)要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各乡、村对免疫密度、质量等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免疫密度不高而造成疫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责任。4月底,市上将组织人员对春防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采集血清,进行牲畜口蹄疫、猪瘟和禽流感免疫抗体检测。
  
  四要加强培训工作。要采取各种手段,以村级防疫员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好培训,力求培训取得实效,提高村级防疫员的业务技能和素质,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程序和行为,为防疫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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