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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武市文明办
【发文字号】 武市文明办发[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2-24
【实施时间】 2010-0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7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武威市文明办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的通知

武威市文明办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的通知
  
  (武市文明办发〔2010〕7号)
  
  各县区文明办,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属驻武各单位:
  
  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具体化,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按照市文明委关于2010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在三月份集中组织开展 “文明礼貌月”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以“讲道德,树尚德明礼之风,做正直友善的武威人;讲学习,树读书学习之风,做开放进取的武威人;讲节俭,树艰苦奋斗之风,做勤劳节俭的武威人;讲健康,树崇文尚洁之风,做健康开朗的武威人;讲秩序,树团结和谐之风,做遵纪守法的武威人;讲奉献,树互助友爱之风,做热心志愿服务的武威人”教育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在全社会普及礼仪知识,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和谐建设,为深入推进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活动内容
  
  1、普及文明风尚。开展道德规范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要通过编刊黑板报、宣传栏、广告牌、组织专题学习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规范,推进道德规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广泛开展居民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职业规范等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推进道德规范具体化,并逐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开展文明礼仪学习实践活动。通过推介《中国文明网》的“礼仪学校”专栏,向社区活动中心、农家书屋等赠送市民文明手册、礼仪知识普及读本等方式,引导人们学习礼仪知识,践行礼仪规范,说文明话,行文明举,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开展诚信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好“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2、开展志愿服务。开展学雷锋活动日志愿服务活动。结合3月5日学雷锋活动日,广泛组织志愿者开展便民服务、扶老助残、扶贫济困、文明劝导、义诊、义演、义务大扫除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互助、友爱、团结、进步的志愿精神。开展“周末奉献日”活动。在广大市民中大力倡导“日行一善”的理念,大力倡导党员干部和志愿者利用周末就近就便参加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的经常化。
  
  3、维护公共秩序。开展公共场所秩序整治活动。城建、公安、交管、工商等部门要大力整治主街道、广场、公园、车站、集贸市场、医院、宾馆、饭店及周边秩序,切实整治占道经营、乱设摊点、游商走贩、践踏草坪、毁坏公共设施、拦客滥发广告、车辆探头拉客等扰乱秩序的行为。坚决取缔在公共场所和文化旅游景点及周边跳神燎病、算卦占卜等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和谐有序的公共秩序和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开展文明交通实践活动。交管部门要按照“全国交通文明行动计划”部署,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引导人们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交通行为。
  
  4、改善城乡环境。开展“清洁家园”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各级爱卫会、城建、环卫等部门要着力整治随地吐痰、随处大小便、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写乱画等不良行为,重点消除背街小巷、社区楼院、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道路两边、村庄周边等部位的卫生死角,创建干净整洁的城乡环境。
  
  5、展示文明形象。开展文明单位展风采活动。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要带头倡树文明新风、维护公共秩序、提供优质服务、落实门前“三包”。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在“文明礼貌月”期间必须在显明位置具名设置文明公益广告牌,亮明文明单位牌子,倡导文明新风,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表彰活动。各级文明办、妇联要认真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和优秀家庭成员评选表彰活动,在“三八”妇女节前后推出一批好父母、好婆婆、好媳妇、好女儿、好丈夫、好邻居和“五好文明家庭”,展示全市妇女同胞参与文明创建和和谐创建的成果。
  
  三、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礼貌月”活动是我市多年坚持开展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的有效载体。各级各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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