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10]25号
【颁布时间】 2010-02-24
【实施时间】 2010-0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7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2010年新农村建设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9.加快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继续实施“家电下乡”工程,开拓农村耐用消费品市场,力争全年销售量突破10万台(部),销售额不低于2亿元;深化“千村百镇”市场工程,提升改造农家店20个,完善3个物流配送中心的功能,培育农副产品专业配送中心2个,新增优质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4个;推进8个农村中心镇现代商业项目建设;继续抓好旅顺国际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和后盐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两个大型农副产品市场建设,完成旅顺国际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一期工程,农副产品交易区和电子交易中心建成并开业,加快推进后盐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委)深化商农对接活动,开展农超对接洽谈、农产品展销推介会10次。(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委、市农委)新建改造农贸市场30处,批发市场5个。(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供销社)筹建5个县域农家乐农药配送中心;建设和改造50个兼具社区环卫功能的新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发展50个农资连锁经营示范店,新建和改造农家店200个;新建20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供销社)进一步改造提升80个市级特色旅游村镇(20个乡镇街道、60个村屯)、100户星级农(渔)家乐(其中四星级10个);举办6个市级涉农旅游节庆活动。(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10.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实施千井百塘工程;全面实施碧流河、英那河、复州河三大流域治理工程;加快大伙房水库输水入连工程建设;完成新建农村安全自来水工程95项,解决10万人的安全自来水问题;新建各类水源工程1000项,新增调蓄水能力400万立方米,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水土流失治理20万亩,灌区节水改造10公里,改善灌溉面积3.8万亩;建设河道生态工程项目86条段,治理河长438.5公里,河流绿化面积5.1万亩; 完成龙王塘、洼子店、大梁屯、卧龙、鸽子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大郑、登沙河防潮堤工程;完成前崔等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推进瓦房店将军石国家级中心渔港建设。(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新建新农村电气化乡(镇)4个、新农村电气化村42个。(责任单位:大连电业局)解决大的自然屯、学校、集贸市场等通油路问题,新建农村公路200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实施农田保护性耕作面积16万亩;新增农业机械2500台,其中新增水稻生产机械230台。(责任单位:市农委)实施24个土地整理项目的整理工程。(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
  
  11.加强农村生态建设。新建户用沼气3400户、大中型沼气工程50个,建设农村沼气服务网点37个,新建太阳能热水器面积3000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农委)完成农村造林30万亩,植树1亿株;完成滨海大道二期绿化工程255公里,其他公路绿化600公里;建设生态文明村110个、生态工业园区6个;生态河绿化200公里,建设海防基干林5万亩,荒山造林5万亩,防沙治沙林3万亩,水源涵养林工程5万亩,完成矿山矿坑复垦面积20万平方米;重点建设华山松、白皮松、日本黑松等6大特色苗圃,新建和改造百亩以上苗圃38个,面积5000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进一步深化“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并取得成效。(责任单位:市妇联)
  
  12.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成22个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和100个村新农村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规划局)继续推进已启动的新社区、新村庄建设,并新启动40个新社区、新村庄建设;实施新农村建设“六化”工程,完成道路硬化320万平方米,建设40个10吨标准污水处理站,安装路灯8000盏,美化墙体40万平方米,建设生物质气化站10个。(责任单位:市农委)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启动5个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示范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以小城镇建设为重点,继续完善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大连市小城镇建设有关法规制定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全面实施并完成低收入乡镇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3.发展繁荣农村文体事业。实施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现10万台机顶盒“进村入户”;完成全市437家农家书屋建设任务,实现我市行政村100%覆盖;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保证全年放映12000场。(责任单位:市文广局)继续实施大连市“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100个乡镇建设100个篮球场地;继续开展室外健身路径工程建设,在60个社区安装建设60套室外健身路径,配套建设60个社区健身活动室。(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