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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4.提升农村教育水平。在继续实行涉农专业学生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上,对农村困难家庭的学生实行免费职业教育;实施农村中小学“班班通”一期工程,完成4459个班级网络终端进教室;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规划与调整,稳步推进农村乡镇中心学校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5.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全市新农合标准,最低筹资标准为160元/年·人以上,逐步提高统筹级次、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加强新农合管理信息化建设,构建市县两级网络链接;完成好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100人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为期3个月以上的进修任务,组织好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100人到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为期3个月以上的进修任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对26799名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给予720元的扶助;对涉农地区1085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给予1200元的扶助;向农村地区家庭发放集综合性、知识性、可读性为一体的《健康家庭读本》6万册,《家庭历书》、福字、春联2万套,生殖科普光盘2500套;为5000名农村待孕育龄妇女增补营养素;为8万名农村育龄妇女实施生殖健康体检;向农村地区调拨180万元避孕药具,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配套建设健康家庭指导站200个。(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16.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成生态移民搬迁1000户;实施整体推进扶贫开发30个低收入村;完成农民科技培训5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万人。(责任单位:市农委)开展新型农村妇女培训,举办巾帼科技致富“三个百”第四期百名巾帼科技骨干培训班。(责任单位:市妇联)继续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计划,招聘30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按照“一场九室”的要求完成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内部设施配套。(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启动市级渔业安全监控平台和12个子平台建设;启动建设沿海12座AIS基站。(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全市建设934个村级气象预警显示屏;建立5000个气象预警终端,覆盖20000艘近海作业船舶。(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 17.提高农村治安水平。完善和深化农村治安组织和农村巡逻工作机制;完成普兰店市的5处视频监控安装。(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8.推进农村改革。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成土地流转10万亩。(责任单位:市农委)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抓好主体改革收尾工作,全面开展林改配套改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以上责任单位均含各相关涉农区市县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