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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平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10]14号
【颁布时间】 2010-02-24
【实施时间】 2010-0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8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市政府10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资金筹措:总投资8213万元,其中国家投资6570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1643万元。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由市水务局质监站统管监督,各县(区)饮水办协同检测,各工程质检组自查自检,采取政府监督和巡回监理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工作进度:3月底前建成崆峒区草峰一期、泾川县茂林、灵台县蒲窝任家坡、华亭县东华镇塌陷区、庄浪县河川一期、静宁县北水南调三期6项饮水安全工程,解决5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完成其余9项工程施工及管材招投标。4月初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工程全面建成。11月份,组织竣工资料汇编,完成市级初步验收。12月份通过省水利厅工程验收。
  
  验收办法:年度工程全面建成后,先由县(区)进行自验后向市水务局提出申请;市水务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组织县(区)有关部门进行市级初步验收;最后报请省水利厅进行工程验收认定。
  
  主办单位:市水务局
  
  实施单位:项目区县(区)政府
  
  第四件 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危旧住房改造2.5万户、112.5万平方米;完成农村易地扶贫搬迁1348户、6937人。
  
  第11项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危旧住房改造2.5万户、112.5万平方米。
  
  目标任务:每户修建砖木或砖混结构房屋45平方米。
  
  质量要求:通过项目实施,使项目农户达到安全、卫生、整洁,村容村貌有较大改善。
  
  工作进度:11月底全面建成。
  
  验收办法:11月份由县(区)建设局初验,市建设局组织力量抽验,12月份报省住建厅验收。
  
  主办单位:市建设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12项完成农村易地扶贫搬迁1348户、6937人。
  
  目标任务:贫困搬迁741户4066人,生态移民346户1558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61户1313人。建安置点20处,其中:庄浪县7处410户2379人,静宁县5处331户1678人,泾川县3处189户947人,崆峒区1处72户366人,灵台县1处109户544人,崇信县2处71户396人,华亭县1处166户618人。
  
  资金筹措:工程总投资7675万元,其中: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2156万元,整合中央其他专项资金566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623万元,省级财政预算内基建资金99万元,县(区)财政配套资金351万元,群众自筹3880万元。
  
  质量要求:各安置点每个单项工程建设质量必须达到市上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批复要求。
  
  工作进度:11月底前完成完成工程具体建设内容,整合的后续配套产业必须落实到位,做好搬迁群众入住准备工作。年底完成搬迁任务。
  
  验收办法:严格按照《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试行)》进行验收。
  
  主办单位:市发改委
  
  协办单位:市扶贫办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五件 新建“一池三改”沼气生态户3万户;为贫困户配发太阳灶5000台。
  
  第13项新建“一池三改”沼气生态户3万户。
  
  目标任务:在全市7县(区)92个乡(镇)373个村,新建农村“一池三改”沼气生态农业户3万户。其中崆峒区3000户,泾川县4500户,灵台县3500户,崇信县3000户,华亭县3000户,庄浪县6500户,静宁县6500户。实现项目户户均年增收节支800元以上,优化生活用能结构,基本解决农户70%左右的生活燃料问题。
  
  资金筹措:总投资1320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资4500万元、地方配套450万元、农户自筹8250万元。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沼气池建设及技术培训等,农户自筹资金主要进行改厕、改圈、改厨建设。
  
  质量要求:“一池三改”沼气生态农业户建设按照设计原则,选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池型或旋流布料自动循环沼气池,做到沼气池与暖圈养殖、厕所和厨房的改造相结合。
  
  工作进度:1月,前期准备阶段,市上向各项目县(区)下达任务,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完成项目建设户的规划,编制有关管理办法等,开展技术培训,印发沼气宣传材料。2-10月,全面实施阶段,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施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对项目建设情况和财务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部分项目根据省上通知的验收时间,通过省级验收。11-12月,全面总结验收阶段。
  
  验收办法: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GB/T4750-2002)、《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GB/T4752-2002)、《户用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规范》(GB/T4751-2002)等标准和农业部颁布的《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农村沼气“一池三改”技术规范》、《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和《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及省农牧厅农村沼气项目验收指南等办法和规范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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