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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津教委[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02-24
【实施时间】 2010-0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8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教育人事工作要点》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教育人事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教委〔2010〕15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市教委直属学校: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10年工作部署,我处拟定了《2010年教育人事工作要点》,已经委领导同志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0年教育人事工作要点
  
  2010年教育人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人事工作。紧密围绕市教委重点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教战略;把实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放在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深化和完善教育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师师德修养
  
  1.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各项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师德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以科学发展观引领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工程
  
  2.加大力度实施天津市特聘教授制度。要以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为宗旨,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不断提升人才项目与经济项目的融合度,加大天津市特聘教授设岗学科向天津市支柱产业和滨海新区重点领域倾斜力度,继续做好推荐申报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工作。紧紧围绕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依托国家和天津市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采取政策倾斜、重点支持、合作研究、联合培养、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方式,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力度,力争年内引进和培养15名左右特聘(讲座)教授。做好第五至七批特聘教授工作情况的考核及总结工作。
  
  3.积极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落实市教委《关于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组织高校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即天津市“千人计划”),推动高校重点学科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基地建设。
  
  4.大力实施高校“十一五”综合投资规划学科建设项目创新团队建设。制定重点学科创新团队建设奖励实施办法,支持高校以重大建设项目为纽带,加大引进杰出学者力度,提升创新团队承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科技攻关能力。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引进杰出学者长效激励机制,对在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促进支柱产业发展和在产学研结合方面作出贡献的重点学科和创新团队,提高该学科相关岗位高级职务的设岗比例,引导高校为天津支柱产业和重点项目引进杰出人才。采取典型带动的方法推动创新团队建设,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适时召开高校学科创新团队建设研讨交流会。
  
  5.继续实施滨海新区“双百科技特派员计划”。为进一步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继续从天津市高校遴选优秀教师和博士研究生,到滨海新区中有较大影响的企业担任科技特派员,不断提升高等学校服务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努力形成学科链与产业链的紧密对接。
  
  6.继续实施“天津市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做好高校第六批百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派遣工作,为他们到国外一流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学习深造或作高级访问学者提供服务。启动高校第七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推荐、遴选和外语培训工作。
  
  三、加强基础教育高端人才培养,深入推进“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和“265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工程”
  
  7.“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转入深度培养阶段。进一步加强学员实践培养环节,择优选派学员到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交流。加强与教育发达地区的合作,高质量举办第二届“未来教育家论坛”,引导学员在交流中学习,在学习中提升。通过一系列有针对性培养举措的实施,确保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提升我市基础教育在全国的影响力。
  
  8.深入推进“265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工程”。聘请本市及外省市的资深教师、优秀教研员等教学实践专家成立讲师团,深入涉农区县,进行教学实践巡回专题讲座。进一步完善区县对口帮扶机制,选择100所热心支援农村教育、有办学特色的学校作为实践研修基地,组织学员深入基地,与指导教师一起开展教研、备课、做课等教学活动。结合案例进行研究与交流,分享实践经验和学习成果,在交流中实现成果共享、专业发展和高效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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