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治市政府
【发文字号】 长政发[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2-23
【实施时间】 2010-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0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2010年城市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2010年城市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0一0年二月二十三日长政发[2010]7号)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提升我市园林绿化品位,推进城市绿化进程,推动“生态兴市”战略实施,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生态大市步伐,促进城市绿化工作不断上规模、上档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位一体”发展战略,牢固树立“生态、精品、效益、魅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理念,坚持全民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以绿化建设上水平,管理养护高质量为抓手,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抓好重点绿化工程和市区重要节点绿化改造提位升档,扎实开展身边增绿工程,着力推进“生态兴市”步伐,为建设全国一流生态大市奠定良好基础。
  
  二、总体目标
  
  1.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
  
  2.创建1个国家园林县城和2个省级园林县城;
  
  3.申报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申报2个省级风景名胜区;
  
  4.创建省级园林化单位(居住区)2个;创建市级园林化单位(居住区)82个;创建省级园林化道路16条;
  
  5.市区(含新区)新增绿化面积213.35万平方米,三项主要绿化指标稳步增长,城市绿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6.各县(市、区)建制镇镇区绿化覆盖率平均达到27.1%。
  
  三、具体任务
  
  1.义务植树完成30万株,新增绿化面积10.69万平方米, 改造绿化面积10.66万平方米。
  
  (1)市内各主要街道临街围墙、楼体种植爬山虎13081.4延长米,新增绿化面积1.31万平方米;
  
  (2)市内小街、小巷临街花池空地及行道树新植、补植,新增绿化面积9.38万平方米;
  
  (3)建华街南侧桧柏篱改造工程,改造绿化面积0.29万平方米;
  
  (4)环城通道增色提档,改造绿化面积10.49万平方米。
  
  2.专业绿化,新增绿化面积1.47万平方米,改造绿化面积4.5万平方米。
  
  (1)绿地建设①连接线背景林补植,改造绿化面积4.5万平方米;
  
  ②广场主席台后更换合欢33株;
  
  ③连接线、机场路新增彩叶植物230株;
  
  ④连接线种植宿根花卉、景点鲜花、花境等增色工程。
  
  (2)道路绿化建设,新增绿化面积1.47万平方米
  
  延安路、针五路道路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1.47万平方米。
  
  3.单位(居住区、城中村)园林绿化建设,新增绿化面积 11.52万平方米。
  
  (1)创建市级园林化单位(居住区)27个,新增绿化面积3.24万平方米;
  
  (2)创建28个市级园林化城中村,新增绿化面积8.28万平方米。
  
  各县(市)城市绿化,要按省政府“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平均提高1个百分点”的总要求和城市绿化目标责任书内容,结合本县(市)的实际情况,以提升县城园林绿化水平为目标,以加快公共绿地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创建园林化单位(居住区)为基础,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迅速开展工作。
  
  四、城市义务植树任务分配(详见附表)
  
  (一)责任单位:城区政府,种植7.5万株,新增绿化面积7.82万平方米。主要完成:
  
  1.城西路七一桥西南12间房屋拆迁、移走垃圾点,新增绿化面积0.02万平方米;
  
  2.东外环、南外环、新长壶路、长陵路、针五路等道路沿线两侧林带增色提档,改造绿化面积1.37万平方米;
  
  3.市区20个城中村绿化建设,新增绿化面积5.4万平方米;
  
  4.创建园林化单位(居住区)20个,新增绿化面积2.4万平方米;
  
  5.2009年义务植树点补植补种2000株。
  
  (二)责任单位:郊区政府,种植9.5万株,新增绿化面积5.85万平方米。主要完成:
  
  1.长治市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人工湖西侧空地种植垂柳3500株,新增绿化面积3.15万平方米;
  
  2.机场路煤场种植垂柳、丁香350株,新增绿化面积0.3万平方米;
  
  3.东外环、北外环、西外环、长北干线、针五路、长临路、长壶路等道路沿线两侧林带增色提档,改造绿化面积8.92万平方米;
  
  4.市区4个城中村绿化建设,新增绿化面积1.8万平方米;
  
  5.创建园林化单位(居住区)5个,新增绿化面积0.6万平方米;
  
  6.2009年义务植树点补植补种4000株。
  
  (三)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种植2万株,新增绿化面积1.77万平方米。主要完成:
  
  1.北博源超市空地种植垂柳、毛白杨429株,新增绿化面积0.45万平方米;
  
  2.北外环道路增色提档,改造绿化面积0.21万平方米;
  
  3.市区4个城中村绿化建设,新增绿化面积1.08万平方米;
  
  4.创建园林化单位(居住区)2个,新增绿化面积0.24万平方米;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