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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10]25号
【颁布时间】 2010-05-21
【实施时间】 2010-05-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1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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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积极探索,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职业资格证制度。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检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2010年,开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标识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常态化活动;2011年,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检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推行单位消防安全状况信用评定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列为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市、县(区)要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抓好本地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要尽快出台实施方案,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省公安厅具体负责全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组织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行业、本系统的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标准,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公安、安全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工商等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
  
  (三)加强培训,广泛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着力抓好大众化消防宣传教育和多元化消防培训,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历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培训内容;着力抓好专题业务培训,使消防监督员和派出所民警成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消防知识宣传员;着力抓好对社会单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确保每个单位有1-2名“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
  
  (四)典型引路,整体推进。要培育树立各类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各地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
  
  (五)严格考核,推动落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于2012年底进行总体验收。每年,要结合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由单位对照标准自我评价合格后,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申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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