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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10]19号
【颁布时间】 2010-02-12
【实施时间】 2010-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3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全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2010年全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
  
  (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决定》(桂发〔2008〕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8〕26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第十一次协调会议纪要(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桂政阅〔2009〕216号)和《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第十二次协调会议纪要(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桂政阅〔2010〕14号)的要求,制定2010年全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2010年年底,所有市、县和国家级、自治区级园区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全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超过6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超过60%,力争达到70%。其中,设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总体达到80%(南宁、柳州、桂林等3个城市分别达到85%以上,其他城市分别达到60%以上),县城总体达到50%以上;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总体达到80%以上,县城总体达到50%以上。2010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争取完成投资75亿元;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争取完成投资38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完成2009年没有完成的任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33号),2009年计划开工污水处理项目72项,实际开工项目60项,同意缓建项目3项,未开工项目9项(其中完成前期工作8项,未完成前期工作1项);计划建成污水处理项目61项,实际建成项目25项,同意延期至2010年竣工项目6项,未建成项目30项(其中未开工项目1项)。
  
  2009年计划开工垃圾处理项目55项,实际开工项目38项,同意取消项目1项,未开工项目16项(其中完成前期工作11项,未完成前期工作5项);计划建成垃圾处理项目23项,实际建成项目8项,同意延期至2010年竣工项目3项,未建成项目12项(其中未开工项目3项)。
  
  2009年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除横县、宾阳县、武鸣县3个污水处理项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延迟至2010年6月建成外,其他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务必在2010年第一季度内建成。2009年没有建成的污水处理项目在2010年建成后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3万立方米/日(不包括经批准延至2010年建成项目)。2009年没有建成的垃圾处理项目在2010年建成后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386吨/日。
  
  (二)2010年计划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按照计划要求,所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必须在2009年开工建设,绝大部分项目在2010年上半年建成投入使用。2010年全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计划建成47项,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4.85万立方米/日。其中: 第一季度计划建成3项,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5万立方米/日;第二季度计划建成39项,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共80.35万立方米/日;第四季度计划建成5项,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共28万立方米/日。
  
  (三)2010年计划建成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
  
  2010年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计划建成52项,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6583吨/日。其中,第二季度计划建成4项,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10吨/日;第三季度计划建成40项,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4403吨/日;第四季度计划建成8项,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970吨/日。
  
  三、工作措施
  
  2010年是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的决战年,国家下达给我区的“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必须不折不扣地按时完成。2008年以来,虽然全区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在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全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仍然缓慢,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与国家的要求差距较大,形势十分严峻。因此,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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