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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 (一)规划编制时间安排。 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应与省同步进行,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0年3月底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组织开展规划思路的研究,起草形成总体规划《基本思路》;与省总体规划思路进行衔接,提出我市需要纳入省“十二五”规划的主要内容和重大项目建议;组织召开座谈会、专家咨询会等,听取部门、地方对总体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同时,市有关部门、各县、区(市)要研究提出重点专项和地区总体规划《基本思路》,提出需要纳入市总体规划《基本思路》的内容和重大项目,并报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总体规划《基本思路》进行衔接。 第二阶段,从2010年4月到6月。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化重大专题研究和总体规划《基本思路》,组织开展规划纲要的研究起草,形成规划纲要框架;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提出纳入规划纲要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举措等;围绕纲要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开展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第三阶段,2010年7月到2011年初。主要任务是:起草形成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开展规划纲要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修改完善;召开规划专家委员会论证会议,提出论证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完成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和衔接工作。 (二)规划编制工作分工。 我市“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要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按部门职能实行分工负责制。承担规划编制的单位要明确一位领导专门负责规划编制工作,并成立相应的规划编制研究起草组。规划编制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共同编制好我市“十二五”规划。 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草案的研究起草由市发改委负责。遵义市“四大区域”发展规划市发改委组织协调,委托中南大学编制。 市级“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的分工是: 1.遵义市“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能源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旅游局、遵义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及各县、区(市)共同编制。 2.遵义市“十二五”水利发展专项规划由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业和能源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水文资源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共同编制。 3.遵义市“十二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工业和能源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委、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遵义供电局等单位共同编制。 4.遵义市“十二五”工业布局及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工业和能源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遵义卷烟厂等单位共同编制。 5.遵义市“十二五”特色农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业和能源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市气象局、市农科所、遵义卷烟厂等单位共同编制。 6.遵义市“十二五”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能源委、市教育局、市文体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局、市广电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人民银行遵义中心支行、遵义银监分局等部门共同编制。 7.遵义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旅游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业和能源委、市商务局、市民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共同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