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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新机制。 1、建立护林防火协会。引导林农群众建立各种联防、联保、联控的民间护林防火协会或组织,形成以群众为主体的护林联防新机制,实现森林防火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 2、积极探索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新机制。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多主体的森林防火社会化投入机制,以及森林火灾有偿防控和扑救模式,保证森林防火工作有正常、稳定的资金来源。 五、实施管理和检查考核 1、此次综合整治工作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开展,相关县(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管理,整治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市,确保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 2、综合整治工作期限二年(2010年2月--2012年1月),综合整治单位每季度书面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督查。 3、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书面报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进行验收考核。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综合整治目标的,取消监督管理;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综合整治目标的,继续对其实行综合整治管理,并给予通报批评,市、县监察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