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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交通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省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 按照《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交公路发[2009]733号)的有关要求,厅将开展200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评价对象 2009年度从事我省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三级及以上)项目的施工企业。包括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和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机电工程专项资质、房建工程、绿化工程等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公路建设的施工企业。 二、信用评价内容和标准 我省200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及标准参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湖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补充》(见附件1)。 三、信用评价材料及上报 (一)材料要求(见附件2)。采集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招标、在建及交工验收公路项目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资料。 (二)上报要求。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在2月底前组织完成对2009年度国省干线公路施工企业的评价,签署意见后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3月5日前组织完成对2009年度本行政区域国省干线公路施工企业的评价,签署意见后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在2月底前组织完成对2009年度高速公路施工企业的评价,签署意见后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应在3月10日前组织完成对2009年度本行业内公路施工企业的评价,签署意见后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省厅。 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厅质监站、厅造价站等组成信用评价组,在3月20日前完成对2009年度本行政区域公路施工企业的综合评价,并于3月底前将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价的施工企业评价结果上报。 (三)报送方式。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一份(下载http://www.hnjt.gov.cn)。联系人:傅志勇(联系电话0731-88770093,Email fuzhiyong@hnjt.gov.cn)。 四、其它有关要求 (一)本次信用评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完成信用评价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二)各单位对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情况应收集、整理、归档、保全不良行为事实的证据和资料,确保信用评价工作真实、规范、有效。 (三)各单位应指派专人(联系方式一并上报)负责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台帐,及时、客观、公正地对公路施工企业进行信用评价,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设置市场壁垒,一经发现,将在全省通报。 附件:1、湖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补充 2、湖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表 二○一○年二月九日 附件1: 湖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补充 评定内容 行为代码 不良行为 行为等级和扣分标准 条文说明 投标行为(行为代码GLSG1) GLSG1-16 提供虚假投标担保 20分/次 GLSG1-17 提供虚假履约担保 20分/次 履约行为(行为代码GLSG2) GLSG2-7 拖欠当地群众财物等造成路地矛盾,导致上访的 3分/次 其它行为(行为代码GLSG2) GLSG3-9 被省行业管理部门通报批评 2分/次(在企业总分扣除) GLSG3-10 被省级质量监督、造价部门通报批评 2分/次(在企业总分扣除) GLSG3-11 被市(州)级质量监督、造价部门通报批评 1分/次(在企业总分扣除) 注:1、履约行为检查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一种行为在同次检查中原则上不重复扣分,检查结果以正式书面文件为准。2、投标行为检查每次招投标完毕后进行,并计入招标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台账(包括未通过资审、通过资审但未中标的企业),年底进行汇总。 附件2:湖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表填表说明 1、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通过季度考核、精细化考核、履约督查、定期评比、事故调查和纪检调查等方式评定。 2、同一施工单位承担多个项目或在同一项目上承担多个合同段施工的,应分别评价。 3、表1由建设单位填写、表2由各市(州)交通局填写、表3由省行业管理局填写、表4由省信用评价组填写。 4、企业资质一栏按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的顺序排列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