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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赣府发[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2-09
【实施时间】 2010-0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8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二十)切实加强融资服务。积极发展符合服务外包产业需求特点的信贷创新产品,通过动态监测、循环授信、封闭管理等方式,开发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单贷款等基于产业链的融资创新产品。研究推动包括专有知识技术、许可专利及版权在内的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支持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境内外上市。将服务外包企业纳入全省出口信用担保体系,为服务外包企业在国外开展离岸外包业务提供信用保险和相关担保服务;引导风险资金投资服务外包企业。
  
  (二十一)支持企业品牌建设。重点扶持已形成规模、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现有服务外包企业品牌做强做大。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等国际认证。鼓励省内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培育发展出口名牌,符合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的,可享受有关出口品牌发展政策支持。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外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市场竞争力。
  
  六、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营造服务外包发展良好环境
  
  (二十二)加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南昌海关、省外侨办、省外管局、省银监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江西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服务外包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三)创造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外汇管理部门要积极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外汇管理政策辅导,重视对服务外包企业离岸外包业务有关账户开立、资金汇兑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电信运营商要为服务外包企业网络接入、国际线路租赁提供便利,做好服务外包园区直达国际通信出入口的国际专用通道的调配和相关通信服务工作,积极提供综合办公、远程视频会议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平台,为服务外包企业创造良好的信息化环境。海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与服务外包产业特点相适应的通关监管模式,提供相应的通关便利。
  
  (二十四)强化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保护。支持和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的管理,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为服务外包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外包企业,经申报由省商务厅会同省科技厅认定后将其列为我省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并给予重点支持和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专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信息服务。
  
  (二十五)加强服务外包业务的统计分析。商务、统计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服务外包统计规定,结合各地实际,逐步建立反映本地服务外包发展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试行服务外包统计制度;加强服务外包发展的趋势分析,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服务。
  
  (二十六)支持建立服务外包行业协会。鼓励服务外包企业成立专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在企业间开展信息交流、中介协调、标准制定、规范自律、市场拓展、人才培训工作。
  
  (二十七)加强舆论宣传。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广播等各种渠道,介绍国际服务外包发展趋势以及我省发展服务外包的有利条件和发展前景,大力宣传我省对服务外包发展的扶持政策、重点项目及骨干企业,树立江西服务外包品牌,营造发展服务外包产业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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