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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晋城市政府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2-09
【实施时间】 2010-0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9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2.加强业务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落实安全监管干部培训计划,办好各类执法资格和专题业务培训班,重点加强新法律法规、新知识技术和现场检查业务知识的培训,着力提高广大干部履职能力。扎实做好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工作、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委托执法培训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干部在职自学。拓展与市委党校、省内院校合作培训的路子,强化监管干部的业务素质,力争每年把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人员全部轮训一遍。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要坚持依法行政,排除人情干扰,加大执法力度。要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流程设计上,加强对权力的约束,防止滥用权力或行政不作为。
  
  3.加强人文关怀,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基层安监人员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不断加强其交通、通讯、检查等装备建设,改善安监人员工作条件,提高安监人员工作生活待遇。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做到行政责任追究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依法守序。建立健全政治尊重、事业激励、利益保障、感情联络的内在动力机制,不断增强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实施步骤,有效推进各项建设工作。要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措施,提高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整体水平。要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结合起来,总体部署、统筹协调,全面推动、相互促进,为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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