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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赣效能办发[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2-08
【实施时间】 2010-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9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全省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2月8日

  
  
全省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省创业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赣发〔2009〕3号,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09〕7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全省机关效能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努力创建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宽松透明的市场和企业经营环境、优越的创新创业成长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和社会环境,力争实现全省在营造吸引投资兴业的环境方面有新的变化,创业环境在中部地区乃至全国最优,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加快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决定》要求
  
  1、加大执行力度。各地各部门在去年贯彻落实《决定》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突出围绕服务投资创业和项目建设,加大执行力度,强化落实举措。要以本地本部门优化创业环境工作的便民措施、服务标准、工作效率、工作作风为主要内容,做出公开承诺,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报各级效能办备案。
  
  2、进行自查自纠。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决定》执行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对本地本部门优化创业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有存在问题、有原因分析、有整改措施的自查自纠报告,书面报各级效能办。
  
  3、开展监督检查。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优化创业环境作为督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各级效能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决定》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确保《决定》落到实处。
  
  (二)深化两项效能监测
  
  1、深化“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认真总结去年测评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相关测评工作制度,促进测评工作规范运行;适当扩大测评范围,调整测评内设机构;完善纠建并举的整改机制,实行“公开整改”和“跟踪整改”,督促测评对象整改落实到位。
  
  2、深化发展环境监测。优化监测点设置,确保各类创业主体设立一定数量的监测点;适当调整监测对象,充实监测内容,将与服务创业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决定》情况作为监测重点内容;全面启用“江西省发展环境监测网络系统”、“江西省发展环境监测声讯台”,规范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效率;注重日常监测,强化监测成果运用,真正发挥监测点在优化创业环境中的“晴雨表”、“信息站”、“校正器”作用。
  
  (三)重点开展三个方面专项效能监察
  
  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服务创业的情况,特别是以下三个方面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一是服务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情况;二是服务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发展等全民创业的情况;三是服务企业“二次创业”、升级改造的情况。通过专项效能监察,及时掌握情况,抓住关键环节,实行跟踪问效,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严厉整治四类影响创业环境的突出问题
  
  1、严厉整治涉企“六乱”问题。即,“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乱评比、乱培训”的问题。
  
  2、严厉整治非法垄断问题。即,利用行政手段暗箱操作、强制性指定中介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检测等中介服务,并向企业收取费用等非法垄断的问题。
  
  3、严厉整治干扰、损害企业生产经营秩序问题。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盗窃哄抢、堵门断路、强装强卸等恶意阻工、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问题。
  
  4、严厉整治服务水平较差、服务效率低下问题。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四难”问题,“审批办证难、办照贵”问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中梗阻”问题,违法行政、失职渎职、失信失诺、“吃拿卡要报占”等侵犯、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抓好落实,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力求创出新特色、抓出新亮点、做出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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